浅谈保障性住房的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
刘寅颖(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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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涉及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保障性住房审计也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商品房价格普遍上涨较快,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问题愈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加强审计监督,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进度,维护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是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职责所在。
    保障性住房审计更多关注的是政策执行和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住房保障政策的推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项住房保障政策执行要完全到位也需要一个过程。另外,住房保障体制制度本身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把这些政策执行不到位和体制制度性缺陷揭示出来并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加以改进和完善,更带有根本性,是治本之策,所以审计中应更多地关注了政策执行不到位和体制、制度的问题。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出现偏差和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都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退出难的问题有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体制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
    对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给环节审计时,首先,要关注供地计划执行情况,关注当地政府对土地的安排是否首先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是否存在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对新征用土地,是否严格遵循土地征用政策、法规,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少批多占等问题;对已批复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规问题。其次,对于通过市场方式取得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是否存在免费搭乘的情况: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得土地,建造成本远超于保障性住房的标准,最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再次,对于配建的经营性设施用地,是否严格遵循招拍挂程序,是否存在挤占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指标的情况。
    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环节审计,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地方财政是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足额配套资金;第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是否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三,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违规减免和欠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出让土地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是否不低于10%;第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专项用于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第五,企业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是参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之类的项目,这些项目企业按照商品房的运作方式运作,建设完成之后全部房子转让出售给买房者,最终,企业在扣除管理成本、融资成本、投资成本等各项费用之后,得到3%的利润;另一类是以BT方式参与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企业按特许权协议收回投资及回报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企业都有逐利性,在对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进行审计时,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虚报成本的问题,是否存在为了压缩开支偷工减料等问题。
    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环节审计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首先,要关注千辛万苦筹集的建设资金有没有被挤占、挪用或者浪费;其次,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利润低,要重点关注有资质的企业中标后是否将工程层层转包给不符合开发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建设;再次,要重点关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材料和人工开支、偷工减料等问题。
    对分配环节的审计,归根结底就是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保障性住房。首先,要关注当地政府是否建立了科学和有效的申请、审核、公示、复核、退出等制度;其次,要对住房保障对象的户籍、住房、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对申请、审核等资料进行审查,检查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群体进入保障范围,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保障房或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出租、出借或其他商业经营的现象;最后,对违规获取或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能否及时发现并实施处理处罚。(刘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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