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家审计与公众参与治理的互动战略
王勇(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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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近年公众参与国家、社会等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得到加强。对于实行国家全面管理的传统中国而言,这一新的公共治理模式不仅带来机遇同时也蕴藏挑战,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在内的各公权管理部门,应该重视并及时适应这一时代发展的要求。
    国家审计与公众参与治理良好互动的基础在于互信,互动的效果在于沟通,互动的成败则取决于国家审计机关职能的履行情况。因此相关措施也应围绕上述三点来展开。
    一、 国家审计机关应制定形象战略
    之所以要实施这一战略,主要是基于三个前提:一是公众参与治理已经是一种客观现实。政府等管理部门无法回避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公众也不会因为政府的压力而放松对于政府的监督和评议;二是良好形象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具备良好形象的政府机关在取得成绩时更容易加分,在疏忽犯错时更容易取得谅解,在出现争议时则更不容易被误解;三是形象越良好的政府机关公信力越高,影响力越大。
    审计机关的形象战略的主要定义,可以概括为:形象定位和形象完善两部分。其中形象定位的含义为:确定并积极宣传审计机关的“核心价值”、“基础定位”和“奋斗目标”,形成自己独有的文化特质,并长期的坚持、完善,直至机关形象深入人心;完善形象是指在国家审计自身独有文化特质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社会的需求偏好,不断对自身形象加以补充完善。
    当前条件下,审计机关形象战略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审计基础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完善国家审计的“核心价值”、“基础定位”和“奋斗目标”等基础概念,形成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加强对已有审计理论概念的阐述、深化和精确化;加强对于已经成熟,甚至尚不完全成熟的审计理论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沟通和调研,并适当增强公共公关活动,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吸收“营养”,完善审计机关的正面形象
    二、国家审计机关应注意沟通中话语权的掌握
    这一措施是基于两个考虑:一是信息时代比拼的不是权势与地位,而是话语权和作为话语权后盾的公信力、影响力。当前中国社会因种种原因,主流价值观尚处于解体、碰撞和重构的过程中,任何观点甚至与社会道德底线相冲突的社会观点,都在竞争和争夺影响力。谁能最终为广大受众接受,将影响下一阶段整个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构成。国家审计应重视和充分发挥目前拥有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与公众参与治理行为互动,并逐步掌握一定话语权,对社会加以良性引导。二是国家审计这几年的发展需要。国家审计从默默无闻到现在全国瞩目,只经历了十年左右时间。目前审计对象、审计事项日趋广泛,审计方法也日新月异,显示着审计权限确确实实的实现了增长,这一背景下国家审计机关必须重视自身软实力的提升,才能有效平衡权限扩张过快带来的负面效应。
    (一)建设沟通渠道。其中,“构建渠道”指的是审计机关应有目的的搭建一个能与社会公众自由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在平台建设中应该培养一支得力的管理队伍和信息处理队伍,及时了解、逐步影响,最终掌握话语权。
    具体措施方面:一是可以借鉴参考西方国家政府部门的一些信息战略;二是继续保持和加强与各大媒体的广泛协作,并尝试将协作扩大到人才交流这一层面;三是重视对草根论坛的广泛协作,借助国内知名的论坛组织扩大影响力;四是面向社会招收或者聘用一批高素质的网管和专业公关人才;五是在条件许可下,对国家审计已有的宣传阵地加以扩大等等。
    (二)认真倾听与真诚回应。正如前联合国伊拉克问题特别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查尔斯•迪尔费尔在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发表的,关于情报收集的文章所称,“美国政府更加关注大众在特定情况下是如何想的。对于政治家来说,知道大众认为什么是真的比知道什么是真的更重要”。良好沟通是合作的前提,而善于倾听合作方的发言则是沟通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为实现良好互动,国家审计应善于倾听公众意见。
    同时,国家审计应该及时、审慎地对公众参与治理的行为作出回应,使双方的互动能持续。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一是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在项目安排时应多考虑公众意见,关注公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并对交流过程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接受和引进公众的监督和帮助,关注容易引发社会风险的事项、环节;三是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和整改督促制度,及时向公众通报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四是完善审计举报、听证、复议、投诉、信访等制度的建设,为公众的参与提供更多的选择途径。
        三、国家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推动高效、廉洁机关建设
    “免疫系统”功能要求政府审计责任定位于公众,服务于国家治理。由于我国审计部门隶属于本级政府,政府审计责任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讨论。在国家治理层面,政府审计责任应为问责政府;在政府管理层面,强调决策有用。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审计部门隶属于本级政府,与其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处于同等地位,共同接受公众的委托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从国家审计这一责任定位出发,加强与公众参与治理行为的良性互动,需要国家审计机关将高效和廉洁作为自身建设最重要的两个目标。如果前两项措施侧重于国家审计机关软实力,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则更针对国家审计机关硬实力的建设。
    (一)高效。对于国家审计而言,高效一方面意味着通过国家审计要达到对国家经济贡献最大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实施审计行为的成本需要尽可能最小化,对审计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管理。为此近年各级审计机关从审计理论到审计具体实践的各个层面都展开了研究,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预算管理、项目组织、质量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在此笔者不打算再继续深入探讨,仅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希望审计署能关注当前审计项目安排过于繁重的现状,适当考虑每年工作节凑,平衡因项目任务重而衍生出来的各种矛盾;二是希望审计项目安排和审计重点能继续向公众关注领域倾斜。
    (二)廉洁。对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仅仅包括公务员,泛指所有具备公共管理职权的人员)而言,廉洁都是其行为的基本准则。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才能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才能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和使命,提高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此刘家义审计长曾专门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题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署名文章,文章称,审计机关要坚持突出作风建设,强化以规范审计权力行使为核心的廉政建设;要健全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的干部选拔考核机制,为审计人员成长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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