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谭建伟(湖南省洞口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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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及五部委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领导讲话,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均把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原来的以“离任审计”为主逐步转变为现有的以“界中审计”为主的模式,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了规范的轨道。但由于各地审计部门特别是基层审计部门因受环境、当地政府部分领导和审计成本的制约,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难以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更难以真正为地方政府领导及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应用人才提供可靠依据。下面本人就对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谈点个人看法,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
    一、科学合理地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前些年,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有些盲目,几乎只凭领导的个人意愿安排项目:本次动一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安排一批,下次动一部分乡镇长也安排一批(有时审计间隔的期限不超过半年),且安排的审计都是要求在几天内就要完成审计任务,上报审计结果,导致审计部门只得走马观花,应付了事,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于走过场,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本人认为在审计项目的计划安排上,应做到科学合理:首先,应考虑审计项目计划的必要性,即根据领导的工作需要对确需进行岗位变换的人员作为重点审计项目,特别是对乡镇一级党、政领导干部需进行审计的项目计划中,应做到紧合资源,同步安排审计项目;其次,对任职三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应逐步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计划年初应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充分研究确定并报党委、政府领导批准。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问题本人认为上级政府和审计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的规定作为文件依据。
    二、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以前年度,各地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均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模式为主:依据账表,核查一下记账凭证,找几个问题,完成财政收缴任务就告结束。有的甚至进行私下交易,只要交钱,完成了财政收缴任务,问题就可以删除,使审计结果完全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本人认为对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以财政、财务收支为主线,摸清家底,核清债务,查清违纪违规问题;以民生资金为重点,核实涉农资金的到位情况;全面关注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情况。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财政预算体制的执行情况,是否完全依据年初预算批复执行到位;二是审查单位自筹资金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是审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核实各项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渠道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四是审查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情况,核实各项决策是否民主,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以及效益情况等;五是审查涉农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和真实性,主要包括民政各项资金、移民资金、汽摩及家电下乡补贴、农林牧各项补贴资金等等;六是审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乡镇有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两大块,主要审查其各项财税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买卖税收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收、乱罚的现象,收入的解缴是否足额及时等;七是要特别关注单位的往来款项,审查应收应付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应做或应缴财政收入长期挂往来,而从往来款中列收列支,造成会计各项数据资料不真实的现象;八是审查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区域内的工农业生产和村级组织经济建设情况,以工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加以反映,九是审查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政建设情况,查是否存在有挥霍浪费、挪用贪污公款及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审计责任界定。前些年,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在责任界定方面,大都是笼统地归纳为“该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没有根据问题存在的性质和责任轻重进行界定。本人认为要想真实全面地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须做到如下几点:一要全面理清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对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要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工和所行使的职权;二要对所查出的问题在审计文书中全面反映,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三要依据所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责任轻重分别进行界定,属直接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界定为直接责任,属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界定为领导责任。
    四、审计评价。谈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这是所有审计人员都感到头痛的问题,特别是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以前年度没有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审计人员只能从被审计领导财经违法、违规和个人廉洁的某个方面进行评价,审计评价的具体内容往往超出了审计评价应有的范围。本人认为对于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二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三权”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三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廉政自律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要做到与经济相关联,与经济无关的内容不要评价,所评价的内容必须要有事实为依据。
    五、审计结果运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本人认为各级党政领导及组织人事部门一要切实做到“先审后议、先审后离、先审后任”的原则;二要注重审计的结果,积极采纳审计结果中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使审计结果得到确切的应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谭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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