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工作如何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保障
魏毅(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字号:【大】 【中】 【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从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工程质量、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建设任务四个方面确定了政策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有效发挥审计工作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保障。
    一、资金保障
    一是对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计。三年内建成36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数额庞大,除中央政府资金外还需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方能推进保障房建设顺利进行。审计人员应当重点关注各地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中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落实情况和所占比重,关注各级地方政府是否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措施,关注各种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转变使用用途和延期发放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严防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为解决配套资金的缺口问题,各地势必会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等多种融资方式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但在此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密切关注融资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建设成本的控制能力,防止出现由经济波动,财政收入减少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二、质量保障
    保障性住房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政府声誉,应当充分认识到保障性住房质量的重要性,严把质量关。在过去的保障性住房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缺乏建筑专业知识等原因,往往着重于制度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而缺少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关注。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应当适当进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从施工方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是否使用虚假建筑材料、是否违反施工技术标准、是否按规定验收等方面下手,并在适当范围内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审计人员进行把关,严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以确保审计过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不会出现“楼脆脆”和“楼倒倒”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公平保障
    保障性住房的首要作用是改善民生,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如果让居无定所者无保障,权贵阶层“搭便车”,不但事与愿违,还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和矛盾冲突。为守护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一是要通过审计工作促进建立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强制退出等一整套制度,并贯彻实施。二是要通过审计监督实现保障房房源登记、保障房分配过程和保障房分配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要严厉查处审计中发现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四是在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据实反应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分清功过。五是依靠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和国家审计,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保障性住房在改善民生、房地产调控和拉动内需方面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洁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做出应有贡献。(魏毅)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