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审计风险——国家审计准则“应对之策”
仇庚娟(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字号:【大】 【中】 【小】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审计人员,本人从业务需求出发,对准则进行了反复的学习,专门从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及审计风险可能存在的环节进行分析,从新准则中找到应对之策,以供审计从业人员共飨。
    一、审计风险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1、审计外部法律法规环境的影响
    法律法规是审计工作的依据,如果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或者不衔接,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国家审计署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布各种审计准则和规定目前已达28项之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得到不断的建立健全 ,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其中不免有交叉重复和内在关系模糊的情况,而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审计人员面临的风险将日趋增大,近年来我们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业务过程中,常常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引发诉讼事件。
    准则应对策略:法律法规和法律准则是审计人员判断是非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迁,随时都会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准则为此提供了法律依据;新准则生效后,同时废止了审计署以前发布的28项审计准则和规定。新准则囊括了以前的所有审计规范,并加以补充和完善,制定成一本。它的修订和颁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中国审计法制建设领域的又一件大事,是完善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审计对象复杂性和审计内容广泛性的影响
    现代市场经济的日益复杂,被审计单位的行为呈现出不稳定性和复杂化,如企业改组、兼并,单位改制、撤并及有关人员的趋利意识等原因,各种业务新颖化、多元化,会计核算中记录不恰当业务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增大,使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难以全面地反映和评价,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也就更高;同时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与审计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被审计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会使审计人员不能觉察所造成的风险,又或者审计人员能确认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关键环节上失控,所提出的修正建议也不一定能真正适合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一种修正风险;由于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会使审计人员获得正确结论的难度系数加大,进而增加了审计风险。
    准则应对策略:新准则第五条明确了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职责划分,要求被审计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内控制度,保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审计机关要依法审计,提交审计结论,责任的明晰化可有效的划清风险责任;第六十条至第七十八条对审计机关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性,采取的方式方法、判断的标准、关注的因素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了明确的讲解,可以促使审计人员最大限度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因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带来的审计风险,提交与事实相接近的审计结论,规避审计风险。
    3、广泛使用的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影响
    在电子技术广泛发展的今天 ,被审计单位的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也多种多样,同时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记录都由计算机按程序指令自动完成,这给工作带来一定的便利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就是储存在电脑中的会计信息很容易被修改、删除或转移,而且无明显的痕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审计风险。
    准则应对策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和实施审计人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审计人员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审计组成员要在整体上具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从胜任能力、后续教育及外部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审计人员的利益不受影响;新准则的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存在重大漏洞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当责成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4、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影响
    审计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职业,涉及面非常广, 就要求审计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的财务业务方面的能力,还要非常熟悉宏观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要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以及较好的职业道德,如果审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水平较差,那么审计质量也必然会受到影响,那么也就会造成很大的工作失误,从而形成审计风险。从目前的现状看,大部分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比较单一,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审计风险。
    准则应对策略:新准则第二章第十二至二十五条规定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须具备的资格、职业要求、职业道德、审计独立性、交流制度等,详细阐述了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符合法定的审计职责和权限、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建立适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对审计人员提出了相应的职业要求,即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职业道德,采取回避、交流和保持与被审计单位关系等措施来强化审计独立性,以及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从而有效规避审计风险。从某种程度来讲,审计风险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个人素质的高低,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项审计业务,严格按照新发布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以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5、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的影响
    现代的审计方法强调审计成本与审计风险的均衡,采用的审计程序允许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为必要前提,审计人员就要追求审计效率与审计效果的平衡,他们把审计的重点放在认为重要的项目上,抽取全部业务的一部分来进行审计,而抽样的代表性形成的主观结论和客观事实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由于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准则应对策略: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八条至第九十六条对审计的方法做了系统的描述,可以采用观察、询问、审阅、外部调查等方法,也可以对取得的材料进行计算、分析、评价,对特定事项可以全面调查,也可以抽样调查;对审计实践中的一些好的技术方法、经验做法、审计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未来审计环境变化等方面的因素,规定可以聘请专家、参照其他合适的职业准则等,提出了扬长避短、兼收并蓄的指导性原则,在审计中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各种方法,交叉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来获取审计证据,这样获得的审计证据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显得更充分,从而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审计风险存在主要环节及应对策略
    1、实施审计程序上的风险
    指审计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没有坚持正确的审计程序,在审计实施的各个阶段,审计工作人员出于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就抱着侥幸心理简化了审计工作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那么就不可避免的会导致相关审计风险的产生,同时也会使被审计单位以不按法定的程序进行为理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比较大。
    准则应对策略:第四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确定的审计项目配置必要的审计人力资源、审计时间、审计技术装备、审计经费等审计资源;第五十四条至第八十一条详细介绍了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内控相关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根据特殊情况对实施方案作出调整;根据以往实践,考虑到审前调查大多会涉及到实质性审查,以及审计实施方案在执行中还会调整完善等特点,将审前调查及实施方案的编制视为实施阶段的开始,重点突出对审计行为的科学指导,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例如,在“审计计划”一章,将项目立项依据、编审程序等都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又如在“审计实施方案”一节,对审前调查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调查结果的判断依据,更是做到一一细化。
    2、实施审计过程中风险
    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由于审计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的业务素质等主观及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工作结果产生可能性比较大的偏差。其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证据是形成和支持审计意见的基础。错误、失真的审计证据必然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不全面、不充足的审计证据必然会得出片面、不可靠的审计结论。审计工作人员所取得的作为审计的证据不完全,就不能满足审计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结果就会导致审计工作的结果过多的偏离事实。在审计取样检查时,所选取的样本量不满足审计要求,或者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导致审计的结果误差很大,因而会遗漏违纪违法的审计相关事项,也会使审计工作的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很大。二是审计复核把关不严谨。审计复核,是对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查漏补缺措施,可是如果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形式,相关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严谨,就会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机率。三是审计整理的材料不规范、不明确。审计材料不规范、不明确、没有条理,语言含糊、词不达意,从而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又或者语言表述绝对化、含义太过模糊等,都会使审计产生相关风险。
    准则应对策略:一是针对审计证据的策略。新准则从第八十二条至第一百条,利用十八条的篇幅规定了审计人员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的审计证据,指明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的方法,指出提取审计证据的七种以上方法,取得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承诺及提供资料者的签章及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从审计证据的取得、关联性、可靠性、保全证据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可有效规避审计风险。二是针对审计质量控制的策略。新准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九条至一百一十一条明确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职责及审计复核职责,健全了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这些硬性规定更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为,提高质量,降低风险。三是针对审计整理材料的策略。新准则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对审计记录进行了详细描述,讲解了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的具体内容,调整了审计记录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从审计实施到报告编审等与审计结论有关的事项都要进行记录,虽然取消了审计日记,但一个审计项目实施的完整轨迹在审计底稿中得到了完整体现,涵盖内容的广泛性较好的避免了审计风险。
    3、出具报告过程中的风险
    在审计工作的终了阶段出具审计报告时存在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工作人员由于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对审计工作事项把握不够全面,从而对审计评价不够准确,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给审计工作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某种损失的可能性。按照审计记录、审计取证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做出的的审计报告,审计风险应该存在于出具审计报告以前的各种程序和环节,但事实上,撰写审计报告本身不但存在风险,而且是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审计报告是审计的成果,也是追究审计责任和承担审计风险的具体依据。
    准则应对策略:第一百一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六条从审计报告的种类、基本要素、主要内容,报告的编审、审核,到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应关注的事项做了详尽的描述:首先是重新定义了审计报告的形式,除原来意义上的审计报告外,将审计调查报告也作为审计报告的一种形式;其次是对跟踪审计报告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以审计机关名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要求整改,跟踪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再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反映审计发现但尚未整改的问题,以及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原来的审计准则体系没有对此提出要求;再次是对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的形式、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即哪些情况适合出什么报告;最后是调整审计报告三级复核机制,改成二级复核加审理的模式,还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特别要求:审计机关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向本级政府报送关于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上几方面的变化促使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事项把握能够全面,审计评价尽量准确,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接近事实。
    总之,新准则顺应了审计工作的发展,从方方面面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方法和依据,为有效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措施和保障。(仇庚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