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是金融审计的本质需要
朱江(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字号:【大】 【中】 【小】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由于金融行业自身所具有的多发性、传播性和致病性的风险特性,类似于人体遭受疾病侵扰的致病机理,提高肌体免疫能力是解决根本问题唯一有效的办法。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在金融领域具有超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就如同生物的“免疫系统”通过抵御病毒入侵、消灭入侵病毒、修复受损器官等方式,保证生物健康生存的过程。毋庸置疑,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当前我国开展金融审计的本质需要。
    关键词:免疫系统;金融审计;金融风险;本质需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危机往往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明显加快,金融业成为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同时也使我国金融业面临着严峻的竞争与挑战。由于金融行业的风险自身所具有的多发性、传播性和致病性的基本特征,类似于人体遭受疾病侵扰的致病机理,提高肌体免疫能力是解决根本问题唯一有效的办法。刘家义审计长高瞻远瞩地阐述了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重要观点,深刻揭示了国家审计的本质,特别是在金融审计领域具有超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毋庸置疑,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是当前我国开展金融审计的本质需要。
    一、金融行业自身具有的风险特性
    金融风险是指因经济原因或金融本身制度缺陷、运行紊乱等原因面临导致的金融领域一系列矛盾激化,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造成的破坏性威胁。金融行业自身具有的风险特性主要有:
    一是金融行业的风险具有多发性。金融系统运行的发展状况不仅与金融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有关,且还要受到经济基础、社会信用、政府行为、社会心理等其他诸多方面的因素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取得较好成绩,“一行三会”立体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总体来看我国金融安全在现阶段形势是好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从整体上看起步晚、底子薄,金融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一方面国内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主要是直接融资严重滞后于间接融资的发展,债券市场严重滞后于股票市场的发展,中小银行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大银行的发展,保险业的发展滞后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这些给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同发达国家的经济金融对话中,很难处于平等的地位,同时必须面临发达国家制定的竞争规则的挑战,所要经受金融风险的考验比发达国家严重得多。随着外资大批进入国内金融机构,人民币汇率制度逐步改革,网络金融的广泛开展,产生了很多新的风险点,加之金融法制建设与保障我国金融安全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金融监管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配套,造成当前我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相当大。
    二是金融行业风险具有传播性。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新的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各国对金融管制的逐渐放松,国际金融市场联系日趋密切。现代金融系统不仅内部机构之间、业务之间高度交融和关联,而且由于大量的金融产品已广泛扩散渗透到了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各行各业,以致于往往一个金融事件、一个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都有可能造成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投资者的连锁损失或破产倒闭,从而成为整个经济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近年发生的数起地区性金融危机和国别性金融危机都引起了全球股市、汇市的剧烈震荡,更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联系空前加强的大背景下,金融全球化不再只是一种发展趋势,而是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中每一个角落。事实上,金融产品的广泛扩散性和金融风险的快速传播性,便极易使金融市场中众多的投资者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后果。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指出,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复杂,金融体系潜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继续存在,维护金融稳定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三是金融行业风险具有致病性。金融系统作为融通全社会货币资金的信用中介,既掌控着巨大的资金流,同时又在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节宏观政策等方面起着积极而关键的作用,因而现阶段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金融在国家经济体系运转中均发挥着“经济心脏”的功能。金融危机一旦形成和扩散,再加上金融杠杆原理的倍数扩散效应,就又难于立即控制和消除,往往产生大范围的惨重损失,以致于多年聚集的社会财富顷刻间蒸发殆尽。而且,国民对金融信心的丧失,最终也极易给以信用为基础的金融业及其支持的实体经济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和痊愈。近些年来,接二连三的国际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和冲击,更使国际金融市场险象环生,甚至不时动摇着人们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景的信心。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金融风暴给美欧等发达国家经济造成的巨大破坏到现在仍然难以消除。虽然我国经济没有受到直接冲击,但是我国不少大型国有企业投资的金融衍生品由于国际商品价格大幅下降发生了巨额损失,包括国航和东航燃油套期保值损失、深南电违规签订原油期权合约造成损失,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二、充分发挥金融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免疫系统,是一个生物学概念。它是生物在长期进化中与各种致病因子的不断斗争中逐渐形成的机体保护自身的防御性结构。由于金融行业自身具有的多发性、传播性、致病性的风险特性,类似于人体遭受疾病侵扰的致病机理。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应该在金融领域全面发挥“免疫”系统作用,就如同生物的“免疫系统”通过抵御病毒入侵、消灭入侵病毒、修复受损器官等方式,保证生物健康生存的过程。《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金融审计要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按照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和《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疾病预防。指国家审计主要通过对金融领域的有关部门、有关机构的安全防护机制的监控,保证其正常履行其安全防护职责,使我国金融行业始终处于健康、可控的状态,形成有效的安全防火墙。以往的安全防护功能基本由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即内部审计完成,主要是检查和评价金融机构各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家审计很少介入。内部审计优势是了解本单位的决策过程,对业务全过程了解清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弊端在于由于隶属于本单位,审计公正性往往与自身认识和利益有关,如经济利益、职务升迁等,容易受到首长操纵,“共谋”的可能性加大。国家审计的优点是可以独立地、不受干扰地对金融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由于国家审计面过于宽泛,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往往对众多金融机构轮流进行审计,而且审计时间间隔比较长,由于缺乏经常性监督,很难提前发现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发挥“免疫系统”的安全防护作用,一是必须提前介入,加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防患于未然”。二是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每年都要安排对主要金融机构的审计项目,即使不开展全面审计,也要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和研究最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三是要加强对银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力度。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制度,是金融机构能够稳定经营的前提。在今后对金融机构审计中,有必要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单独审计,对金融机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的描述和客观评价,及时找出其存在的漏洞,并提出改进的具体建议,从而在根本上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二)病毒查杀。批判性是国家审计的内在特征,也是审计发挥监督作用的主要途径,类似于肌体的“免疫系统”查杀病毒的过程。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违法违规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将继续存在,尤其在金融领域情况更是如此。以往金融审计在严肃查处金融领域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挽回国家损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审计的中坚力量和亮点。但是以往金融审计也存在注重贷款质量核查而忽视对金融企业自身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检查,注重商业银行的审计而忽视对证券、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的缺陷。在现阶段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督体制下,在审计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审计机关应通过提高效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来有效地发挥出自身的“查杀”作用。为此,金融审计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在把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应选择重点问题、要害问题、敏感问题进行审计调查,着力揭露突出的问题、重大风险以及相关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实践证明,将发现大要案线索作为审计的突破口,是现阶段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方式。在审计内容方面,应加大对金融企业自身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证券、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实现对金融领域全方位审计监督的作用,防范和化解金融行业风险。
    (三)肌体修复。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群龙治水、重复监管”的问题,不仅没有触及金融企业不完善的治理结构,反而影响金融企业内部正常的经营管理,造成对金融监管理念的扭曲、监管效率的低下和监管资源的损失浪费。与其他监管部门相比,国家审计在金融监管方面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超脱性。由于审计署及驻各地的特派员办事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保证了审计人员能够客观、公正的行使职权,在弄清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处理。几年来的国家金融审计实践也证明,审计机关在揭露并惩处金融机构各类违纪现象、约束其依法经营、加强管理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再监管性。国家审计不仅可以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而且还具有对人民银行、银监会和社会审计组织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能,也就是具有对监管者进行监管的职能。这是其他几个部门所不具备的。这一职能的意义在于可以对监管当局履行监管职能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控制监管者的道德风险。三是法律权威性。国家审计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可以直接纠正和制裁,监管及时有效。此外,国家审计还具有会计专业性、监管对象广泛性、延伸性等优势。所以国家审计要切实履行经济高层次监督的职责,充当起组织协调的角色,国家审计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以及财政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可在计划、执行和结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形成联合监管,真正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的监督,从而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朱江)

    参考文献
    [1]《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审计署,2008
    [2]《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中国人民银行,2010
    [3] 黄道国,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
    [4] 胡春元,风险基础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5] 张燕萍 胡仕春,当前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1
    [6] 梁素萍,金融审计“免疫系统”的构建,2010
    [7] 吴陵涌,浅谈如何发挥国家审计在金融安全上的“免疫系统”作用,审计署网站,2010
    [8] 宫军,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理论的基本概念辨析,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审计研究简报》,2009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