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及审计成果的运用分析
崔春妹(江苏省吴江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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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当前各级审计机关实施中央两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背景下,本文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及审计成果的运用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现状的分析,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旨在倡导建立一个较为客观、科学、有参考价值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逐步探索建立一个良性互动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体系,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应有的推动作用和免疫系统作用。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成果运用
    一、 问题提出的背景
    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立,十多年来,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越来越成为审计监督职能和内部免疫功能的发挥的重要手段。而当前中央两办颁布的《规定》更是实现了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突破性发展,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层面开始走向成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新特点的充分体现及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深入长远发展,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在建立责任政府、健全领导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能否真正发挥重要作用。
    二、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审计成果运用的的相关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从根本上看,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说,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一切审计。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一种审计活动,包括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报告是审计检查结果的书面反映形式,是审计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论文件,是审计主管领导和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领导了解、处理审计事项的主要依据,是检查审计任务完成和审计质量的手段,对相关政府及部门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指审计机关及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出具的法定文书,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审计成果,按报送对象的不同分为三类,审计组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即征求意见稿,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分别展现不同阶段的审计成果,其法定效力也不相同。
    审计成果,是一定时期内全部审计活动及各相关环节获得的结果,即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经过实施审计程序,汇总工作成果而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是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职中过程中的工作结晶。它由审计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运用指标构成和反映,根据审计成果的作用方式,审计成果可分为包括直接成果和间接成果。审计直接成果是指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所产生的各类统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和审计信息等。审计间接成果是审计直接成果转化而来的延伸成果,是指审计报告或信息被党政领导和上级机关采用后,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审计成果运用可分为直接审计成果运用和间接审计成果运用,或直接审计成果间接运用和间接审计成果直接运用。审计成果运用的意义,一定程度上就是审计工作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
    三、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与审计成果的运用的关
    系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体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而当前中央颁布的《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评价及成果运用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本文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及审计成果的运用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互相作用,互相转化。前者为基础,后者为条件,审计报告具备的特点使得成果的运用得到保障,审计成果运用的实效反过来促进审计报告的质量越来越高,形成良性互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是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的前提和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提供前提保障,审计报告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审计成果后期能否被有效运用的效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必须具备以下的特点才能为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打开发展的空间。
    1. 审计报告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还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其全面性表现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积极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有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且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审计报告内容的针对性表现在:审计报告必须针对领导干部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审计,法人领导和党政领导侧重点不同,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侧重点也不同,党政领导、行政领导、 法人领导审计的重点不同,标准不同,方法不同。
    中央两办的《规定》虽已明确了审计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我们还应具体加以细分和量化,分类设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不同的评价指标,应用基本指标和特定指标相结合的方法,这样既可以横向对比也可以纵向汇总,以便审计整改或年终汇总分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现象,为一些新制度的制定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我们进行的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的同步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决策绩效的结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结合审计等审计实践的探索项目,为我们更加理清经济责任审计思路,避免审计重点的“偏差”或“权责不清”,提供了审计的实践经验。所以,注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针对性和全面性特点的体现,将为审计评价及审计成果的客观科学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审计报告出具程序的法定性和严谨性
    审计报告的三个不同阶段性结果,体现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法定程序性和严谨性双重特征,不同的应用对象及不同的应用效力。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通过书面征求被审计干部和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可以进一步对报告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进行法定程序上的修改,是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水平的一次修正,也是全面系统的再次“取证”过程,如被审计领导及其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同无异议;如审计组与被审计领导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不一,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时进行业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如果审计机关采纳审计组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被审计领导对此仍有异议的,依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和申请复核。从审计实施—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报告,不难看出审计报告程序的法定性和严谨性特点的设定,有力地保障了被审计领导的权益,也减少和控制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在法定程序上有效的保证了审计报告的公正、客观。在审计实践中,我们既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报告,又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将审计报告送达相关对象,为后期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提供保障。
    3.审计报告送达对象的法定性和明确性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送被审计领导及所在单位或原任职单位。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的送达分两种情形:一是必须送达的对象,包括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组织部门;二是根据工作需要送达的对象,包括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而言,既保证了参与审计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法定资格,特别是审计主体范围的扩大和审计管辖权限的法定划分,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法定环境和地位,加大了审计执行力的影响力度;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而言,既是审计监督的对象,也是审计报告送达的对象,审计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该单位内部管理和领导决策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定的参考信息和指导意见;本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会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获得相关的信息,为干部管理和监督服务,为干部廉政建设服务。
    (二)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涵和外延的扩展和延伸。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审计结果运用的主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组织、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笔者认为审计成果的运用分为审计部门内部运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外部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这一直接审计成果在审计部门内部运用价值体现为直接运用和间接运用,如可以为审计信息、审计档案、审计课题调研等审计成果的依据,不断拓展审计成果的转化空间。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直接审计成果对被审计领导和所在单位来说,是一种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肯定成绩,又提出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将审计结果直接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直接审计成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同时审计结果报告也为联席会议部门考察、监督干部提供直接依据,最后还是政府部门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决策的参考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涵和外延的扩展和延伸,审计成果能有效运用势必扩大审计的影响力,为审计报告质量的提高提供外在动力。
    四、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有效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
    问题一:领导责任准确界定的“困惑”。
    经济责任审计最终要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还是领导责任,这是目前需要解决的比较难的问题。
    《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界定,对划分责任的种类作进一步细化和区分。可在实际审计过程中,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领导权责划分的框架化和粗线条,以及一线审计人员审计经验和知识的缺乏,往往会在客观上影响对以上三种责任的准确界定,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准确度和可参考程度。
    问题二:审计整改的“瓶颈”或“两难”现象。
    审计整改不彻底,有些审计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计整改不能真实有效落实,影响了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特别是有些地方离任审计的整改,由于同时缺乏审计督察回访的外部监督力度,前任领导的问题由现任领导整改,往往使得整改停滞于表面,互相推诿,不利于审计成果的体现。     
    问题三: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后续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尽管各级党委和政府正在积极建立健全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并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但毕竟没有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制度,成为审计成果利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转化效率低、审计成果运用的落实机制不健全,审计成果总体质量运用水平参差不齐。
    五、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有效运用的建议及展望
    1.健全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确保审计成果运用的准确性。
    一是按权责对等原则,区分不同经济责任领导所在单位的经济实体性质,来确定不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和内容,分类建立一套系统的基础性的指标作为相同单位之间被审计领导干部评价指标的比较、参照和分析,同时也要针对不同行业部门的特点设置一些具体指标,来量化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成绩和问题程度,二是结合绩效审计的思路和方法,按照决策过程进行审计调查,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决策层的民主程度,重大决策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以及通过联席会议单位、被审计单位成员的座谈会等形式,全面统计决策成效的有效度及支持度。三是注重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报告的实用性。四是结合任中和离任审计同一评价指标的纵向分析,注重任中审计整改成效在离任审计报告中的反映,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发挥连贯效应,确保审计成果运用的准确性。
    2.建立健全完备的督查回访制度,构建审计成果的长期反馈机制。
    一是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明确运用的原则、程序、内容及方式,从根本上保证审计成果运用的法定性;二是加强督查和回访,结合机关效能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的反馈监督机制,确保审计成果转化为审计目标的实现。
    3.逐步探索审计成果的公开制度,为审计成果的应用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
    一是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完善,指导各机关单位及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在内部局域网中推行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公示,提高机关干部审计成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为审计成果公开制度的推行打下基础;二是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在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单位公开——在内部网络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向全社会公开的试点,以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影响力,构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透明公开的监督环境。
    综上所述,中央两办的《规定》为经济责任审计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条件,相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进一步探索,一定能建立一个较为客观、科学、有参考价值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充分体现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让两者相互促进、良性循环,最终构建一个良性互动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体系,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应有的推动作用和免疫系统作用。(崔春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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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侯绍林、吴占利、程军.经济责任界定的思考.中国审计出版社,2011.0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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