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间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区别
郭晓燕(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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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这个词汇对于现代社会的人们来说并不陌生。其中民间审计和政府审计就像一对“兄弟”一样,都是属于外部审计这个大家庭。
    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类步入到了一个民主的时代,人民大众开始意识到需要对政府管理公共财富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充当人民监督之眼的政府审计应运而生,自此以后,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在受托管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同时,还要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得约束。政府审计开始了蓬勃发展,时至今日,政府审计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像香港廉政公署这样的的政府审计机关也是为人们所称赞。
    与此同时,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之后,所有者如何能够对管理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考核也日益人们所重视,在1721年英国的“南海公司事件”出现后,民间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第三方的监管机制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此后民间审计得到了蓬勃发展,特别是在现今这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民间审计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所有者,投资者都以独立第三方的审计报告作为考核管理者和进行投资的重要参考,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四大”就是四家著名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对“兄弟”之间的不同之处,这样对于审计人员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否则就容易在审计工作中因为不了解二者之间的区别而超越权限,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不便。
    第一,审计工作的目标不同。政府审计是对政府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工作,而民间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每年的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会计制度编制进行的审计工作。
    第二,二者所采用的审计标准不同。政府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等进行的审计,而民间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工作。我个人认为,这点尤其重要,需要相关审计人员清楚相关的法规,因为不同的法规对某一事物的认定可能存在明显差距,如果在审计工作中错用了相关法规,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效果。
    第三,二者的经费、收入来源不同。政府审计所需要的经费由财政支付,不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因此政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很强,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而民间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企业,其收入理所当然来源于被审计单位,因此在审计工作中相对来说独立性可能没那么强,但是可以作为政府审计工作的参考资料。
    第四,取证权限不同。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政府审计具有行政强制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证据时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协助,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没有行政强制力。
    第五,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政府审计人员不仅要出具审计意见书,而且对相关违规行为要做出在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但是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需要调整和披露的事项只能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和披露,没有行政强制力,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和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考虑到审计范围可能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限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不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都需要不断完善,各种监管机制就会越来越重要,政府审计和民间审计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只有充分了解民间审计与政府审计的不同点和长处,才能在今后开展审计工作时更好地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郭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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