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探讨
陈加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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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工作考核是审计机关对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及下级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发挥审计作用情况进行的考核,是审计工作管理的重要方法。其作用是正确评价审计机构及人员业绩,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审计工作提供正确导向,更好地促进审计职能的履行和审计作用的发挥。但如果审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目标有偏差,考核内容不合理,考核结果不符实等,就不能实现考核目标,招致工作考核的失败。这种失败的考核,对审计工作的危害非常大,其结果是打击了优秀,保护了落后,造成审计人员的逆向选择,即落后者会继续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优秀者会消极懈怠丧失斗志,最终全体趋于落后。为改进审计工作管理,本文借鉴过去工作考核的成功经验,在审计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以供参考。
    一、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确定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以审计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审计的基本职能、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审计作用等基础理论密切相关。
    (一)反映审计监督职能履行情况的指标——审计数量指标
    审计数量指标与审计监督职能有密切关系。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具体表现为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如果不实际实施审计,履行监督职能就成为空话。因此,审计数量指标体现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履行情况。
    审计数量指标包括“审计项目数”和“审计资金总额”。审计项目数是指审计了多少单位和审计了什么事项(如审计某项专项资金或专题调查,可能涉及多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额是审计内容中所涉及的资金运动的数额。审计项目数是反映审计工作量的基本指标,但由于审计对象规模不同,因此用审计资金总额指标作为补充。
    审计项目数还可以根据内容不同分为“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题审计调查”等项数。
    (二)反映审计目标实现程度的指标——审计质量指标
    审计质量指标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是否有效益,也就是审查审计对象在这些方面有没有问题。
    由于当前各单位普遍存在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而且屡禁不止,因此查找问题成为当前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审计质量指标就是反映审计目标实现程度的指标。这些指标主要有:“查出违纪资金金额”、“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
    查出违纪资金金额可以再分为:“查出小金库及账外账”、“查出大案要案”、“查出应上缴款项”、“查出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查出应退还违法所得”。
    审计机关通过检查案卷、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审计质量进行管理,可以发现审计质量的好坏优劣,也可能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因此“被评为优秀项目”、“隐瞒问题被发现”、“审计复议不合格”、“行政诉讼败诉”也可以作为审计质量指标的补充。
    三、反映审计作用发挥情况指标——审计成果指标
    履行审计职能后可以产生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防护性作用,即制约作用,是指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对经济建设所起到的维护、保护、保证和保障等作用。二是建设性作用,即促进作用,是指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后,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而对经济管理所起到的改善、加强、提高和促进等作用。
    不论是防护性作用还是建设性作用,因其作用的范围不同,都可以细化为微观作用和宏观作用。微观作用是对一个具体项目而言所起的作用,宏观作用是一个项目或者整个审计工作在面上产生的效应。
    审计成果是审计作用的具体表现。审计作用发挥的好,审计成果就大。反过来说,审计成果大,也就说明审计作用发挥得好。
    根据审计作用的分类,反映审计成果的指标也有四个方面:
    一是反映微观防护性作用的成果,是指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纠正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纠正越彻底,审计作用发挥就越好,审计成果越大。因此,所对应的指标实际是审计决定落实率。该项指标因查出问题性质和审计处理措施不同而分五种,即:“应当上缴的款项已上缴”、“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已退还”、“应退还的违法所得已退还”、“应调账的资金已调账”、“其他处理措施已执行”。
    二是反映微观建设性作用的成果,是指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具体指标有:“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支出”。
    三是反映宏观防护性作用的成果,是指审计发现一个或几个单位的共性问题后,通过一定方式,对面上同类单位进行对照纠正。这些方式主要有:“发出文件或通报件”、“召开会议”、“其他形式”等。
    审计机关可在以后审计时检查这些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或者专门安排检查。
    四是反映宏观建设性作用的成果,是审计的社会效果,即对审计对象群体产生了制约效应,在整个面上产生了影响力和威慑力。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写出综合分析、审计要情、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用;
    2、完善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办法;
    3、撰写政务信息被采用;
    4、发表宣传稿件;
    5、取得荣誉。
    如果出现事故和问题,同样会造成负面社会效应,影响审计的权威性,进而影响到审计作用的发挥。
    此外,审计系统内的交流,也会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在更大范围上发挥审计作用。因此,审计系统内部的经验、方法、科研论文等成果也应作为审计宏观作用的考核指标。
    综上所述,可以建立起如下审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理论依据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审计监督职能/对象/内容 工作数量 审计项目数
      审计资金总额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
      经济效益审计项目数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数
      计算机审计项目数
        
    审计目标 工作质量 查出违纪资金金额
      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
      查出小金库及账外账
      查出大案要案
      查出应上缴款项
      查出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查出应退还违法所得
      被评为优秀项目
      隐瞒问题被发现
      审计复议不合格
      行政诉讼败诉
        
    审计作用-防护性作用-微观 审计决定落实 应当上缴的款项已上缴
      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已退还
      应退还的违法所得已退还
      应调账的资金已调账
      其他处理措施已执行
        
    审计作用-建设性作用-微观 审计建议落实 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
      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支出
        
    审计作用-防护性作用-宏观 纠正面上问题 发出文件或通报件
      召开会议纠正其他单位同类问题
      其他形式纠正其他单位同类问题
        
    审计作用-建设性作用-宏观 审计社会效应 写出综合分析、审计要情、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用(印发、批示、交流)
      完善经济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办法
      撰写政务信息被采用
      发表宣传稿件
      取得荣誉
      出现问题
        
     审计系统内部效应 撰写审计信息被采用
      发表审计宣传稿件
      写出的综合分析、审计要情、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批示、转发等)
      创造的审计方法和经验被交流推广
      完成审计科研课题获奖
      发表审计论文
      取得荣誉
      信息、统计、档案及其他单项工作被评为优秀或先进
        
    二、审计工作各项指标基本任务量的确定
    审计工作考核是对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因此,首先要对各项指标确定合理的任务量。
    1、审计项目任务量。可以根据审计项目预计需要的人力和时间计算测定。
    根据近年来的实践,一个区县局业务部门(3-4名熟练人员),审计一个中型单位,预计用10天时间可以基本完成审查取证,全年有效工作时间230余天(扣除公休假日和带薪休假),大约可以完成20余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轮流担任主审,其他的审计程序主要由主审在其他项目的间隙内穿插完成,不影响审计整体时间的安排)。
    简便的办法是按照某科室、某局近三年来完成的审计项目平均数调正确定。
    2、审计资金总额、查出违纪资金金额、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可以依照近三年来实际完成情况平均计算,然后调整确定。
    以上四项指标是审计任务的基础。其他指标也可以参照以前年度的数据确定任务量,也可以不确定任务,只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奖励。
    三、各项指标计分原则
    审计工作考核的方法一般是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计分,根据得分多少作为评价工作好坏优劣的依据。各项指标的计分既具有客观性,也具有主观性。客观性是指尽可能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分值。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只要干了工作不出大的问题就要得分,完成了任务不出事故就应得到合格分,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就应得到满分,如果完成得多完成得好就应再加分,完成的不好就要扣分。主观性是指为了鼓励或限制某种行为通过加重分值确定一种导向,主要在质量指标和成果指标中采用,分值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导向需求灵活调整。但是主观性也不能脱离实际,指标的设立要根据工作需要,分值的确定也要考虑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审计项目数。审计项目数是审计的基本指标。如果审计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则一个中型科室,一年可完成20个项目,可得100分(为便于叙述以下均按此为基础分配分值)。如果组织得好,满负荷工作或加班加点,可以多完成50%,再多就保不住质量,不宜提倡,不再加分。
    2、审计项目数、审计资金总额、查出违纪资金金额、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这四项指标是反映审计项目的量与质的主要指标。如果完成一个合格的审计项目按分数计算为10分,则根据其重要性程度,其分数构成可以安排为:项目5,审计资金总额2,违纪问题2,管理问题1。有时审计某个单位时,可能没费多少工夫也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就查出了很大金额的违纪问题,为缓冲个别单位数字畸高,可以参照审计项目数对查出违纪资金、查出管理不规范问题指标设立加分上限。
    3、由于审计内容不同,审计工作量也会有很大差异。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审计调查等与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范围、内容上都有很大扩展,有的工作量大内容丰富如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内容特殊作用特殊如经济效益审计和专题调查。这些项目的工作量可能达到财务审计的两倍以上,在计分上应该两倍于财务审计项目。还有计算机辅助审计项目,属于审计方式、审计方法的创新,为进行鼓励也可以给予加分。
    4、查出小金库及账外账、查出严重违法线索。查出小金库、账外账金额虽然已包括在违纪总额中,但由于审计的难度大,问题性质严重,应鼓励查处,可以按照其个数再加一次项目分,然后按照金额大小每万元加1分。对于查出严重违法线索的,因其重要性程度大,其得分应高于小金库的加分标准。
    5、查出应上交资金、查出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查出应退还违法所得。因这些指标的数额已包括在违纪总额中,可以不单独算分。但如果是为提倡和鼓励,也可适当加分,如:每10万元加1分。注意不要与小金库和违法线索项重复计分。
    6、应上缴资金已上缴。此项工作难度很大,应加大分值,如:每完成1万元加1分或更多。也可以根据近年来实际上交情况,确定一个基础任务,按照基础分和超额数计分。
    7、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已退还、应退还违法所得已退还。参照“应上缴资金已上缴”加分。但三项指标不要重复。“应调账的资金已调账”指标,因落实难度小,分值可以更小,
    8、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被审计单位节约支出。由于这类建议容易被接受,落实难度小,因此加分数额小,但为鼓励工作,可以每项制度或者每增收节支10万元加1分。由于这些指标水分较大,应严格审核其真实性。为便于控制,可设立加分上限,如:可以设立20分的上限(相当于20个项目计划基础分200分的10%)。
    9、宏观防护性作用的指标。通过下发文件、发出通报、召开会议等方式要求面上其他同类单位纠正共性问题,可以起到举一反三以一当十的作用,应当给与加分奖励。如:每次可加10分。
    10、发挥宏观建设性作用的成果指标。
    写出的综合分析、审计要情、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被上级采用,创造的审计方法和经验被交流推广,发表审计论文,完成审计科研课题获奖,完善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办法,根据其工作量和效应范围加分。每篇(次、项)按照采用级次,在区局级采用可以加5分(相当于一个项目的工作量分)、市局及区级、省厅及市级、审计署及省级、国家级采用,依次翻番。信息、稿件被采用或发表按照以上加分标准减半。
    综合考核取得荣誉,区局级加5分(相当于一个项目的工作量分)、市局及区级、省厅及市级、审计署及省级、国家级依次翻番。单项考核如信息宣传、统计、档案等被评为优秀或先进,参照综合考核减半。
    出现精神文明、审计纪律、廉政纪律事故的,加重扣分,每次扣20分,受到处分按受党政纪处分直至判刑的级别每个级别加扣10分,直至一票否决。(陈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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