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思考
奚文兴(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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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资金流的增加,高校能否最大限度地获得办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等问题,已成为高校管理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课题,这在客观上也给高校内部审计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在节支增效,规范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完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基建审计也成为了最能显现高校内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
    基建工程投资大、涉及环节多、周期长、专业性强,项目建设中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等经济利益关系,做好基建项目审计工作,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堵塞资金运作过程中的漏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直接、监督、保障作用,拓展审计领域,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工程前期工作审计监督缺位现象严重
    目前,一些高校工程审计依旧停留在造价审核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仅仅是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环节未参与审计,效益审计也是较少涉及。主要问题有:
    1、没有开展基建项目设计经济性审计。建设项目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因工程项目设计的不经济造成了整体投资的不经济,或项目的设计超过了项目本身的需要,造成工程造价隐性提高的案例时有发生。
    2、招标环节审计缺位现象普遍。由于审计缺位造成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具备资质的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串通,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中标;有的单位中标后将工程分包、转包;有的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有的邀请投标单位范围狭窄;有的招标文书的编制过于简单、粗糙;有的招标项目不完整。这些问题都给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结算造成了不利影响,甚至背后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交织。
    3、施工合同的签定缺少审计人员的把关审核。主要问题有: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书和投标文书的内容不一致;合同的条款不清楚、意思表达不准确;未经正式授权,基建部门领导代表学校签订合同;部门的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合同无专人管理等。对于变更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工程变更随意,边施工边变更,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二)施工环节监理机构缺乏公信力
    工程监理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建设项目的工期、造价和质量进行控制,其独立、客观、公正性本应不受怀疑。但在现实中,有些项目的监理机构并没有实行招投标,而是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监理公司,有的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现场监证缺乏公信力,其独立性与公正性难以保证。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证主要集中在隐蔽工程、变更设计和设备材料的规格与价格上,签证是十分重要的事。有的签证由施工方填写,监理方及建设方没有认真核实就签字认可;有的签证太简单,只写工程量没有图示尺寸,或只写金额没有详细内容;有的甚至没有变更,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作弊,巧立名目,以少签多、以劣签优、以无签有等,给学校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三) 内审部门人员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
    目前工程审计人员,无论是数量上,还是知识结构上,都存在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现实状况是高校审计人员大多由财会人员组成,缺乏工程造价方面的综合知识,此外,内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适时价格及采购、工程图纸的识图能力、造价定额的套用等难以样样精通,能力与需要之间的差距较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审计客观上需要更多既懂得财务,又熟悉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知识更全更新的复合型审计人员已是不争的事实。。
    (四) 工程物资信息储量不大,审计职业判断难把握
    基建工程审计涉及的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要求审计人员运用大量信息储备并具备较高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但目前高校内审部门建立的工程物资信息储量不够大,审核时只能依赖于网上询价和自行积累的有限的信息资料,且未能及时随着市场变动进行更新,可能会因掌握的同类产品和商家的数量不够而难以进行有效的比价审计,对基建物资的审核达不到最大化节约资金的目的,也会因此带来一定的审计风险。
    二、 加强高校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的举措
    针对高校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是审计关口前移,从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入手,对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以及工程价款等施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和服务。
     (一) 介入项目设计阶段
    审计人员应会同基建部门的人员一起在设计过程中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及时对项目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及时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以保证有效的控制造价。
    通过审计可以避免设计错误或失误,明确施工图在总图、建筑、安装、结算等各方面的要求,尽可能将各专业暴露出来的问题解决在工程招标或施工之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通过审计,纠正因设计不合理出现的题,以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
    (二)开展项目招投标审计
    开展招投标审计,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种经济风险,一定程度上还能起到遏制和制约腐败的作用。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前的审查;审查工程量清单价格的编制;参与施工单位入围的资格预审工作;参与项目的开标评标,坚持严格的评标制度和评标程序,合理、公正地确定中标单位。
    在招投标过程中,审计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服务职责,通过招标,既要使造价合理降低,又要防止重价格轻质量的现象发生。
    (三)审核工程合同内容
    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工程价值量大、工程变更多、影响因素多,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核心,是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避免学校经济风险的关键。
    可成立由审计、监察、财务、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的基建合同会审小组,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核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全面、文字表达是否清楚,避免因合同质量指标没有量化、对违约处罚不具体而造成合同纠纷;尤其注意合同价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承诺及主材供货方式等是否都在合同中明确,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价格。
    (四)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审计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大、变化最多的阶段,是工程建设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于不必要的变更要坚决予以阻止;如果确需变更,要说明变更理由,变更项目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对于变更内容及工程量增加,与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实测实量并进行签单;对与设计变更的内容不相符,要当场纠正,并予以修改。这样既给结算审计带来了方便,同时也减少了与施工队的纠纷。
    (五)完善施工现场监理制度及签证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管理制度,由于监理机构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容易使审计人员过分依赖监理机构,从而忽略对监理机构确认的工程量及造价的审核。因此,在审计中,要重点审查监理单位是否保持实质的独立性,这是保证其公正性的前提。同时对监理机构签认的工程进度表也要进行抽查复核。通过审计,促进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对应由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使监理机构真正发挥其作用。
    现场签证必须有甲方代表两人以上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章;内审人员要充分利用与基建项目所在地较近的优势,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参与与造价管理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审查签证及变更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安装设备、材料必须按招标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计,以防材料以次充好。掌握好第一手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打下坚实基础。
    (六)整合审计资源,实现审计力量和信息资源共享
    囿于目前审计力量、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等因素的影响,为了保证基建审计的真实性,促进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内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应审慎从事,根据工程类型不同,聘请各类(如土建、水、电、暖、消防等)经验丰富的特约审计员参与内部审计,还可采用院内审计小组与社会审计力量联合审计的方法,有效地解决高校工程审计资源稀缺性与审计任务繁重性的矛盾。
    可建立高校间物资采购信息的互联,加强行业间的信息交流,实现审计资源共享,以有效地降低工程物资的审计成本,提高其审计效率;掌握建材市场价格变化规律,制定甲供材、乙供材、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管理措施,建立一个能及时反馈、灵活可靠、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审计要提前通知建设方做好材料供应计划,由建设部门及时地向审计人员提供材料的品牌、厂家、价格等相关技术资料及样品。审计部门掌握市场行情,及时地向建设部门提供价格信息,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与施工方的确认。
    综上所述,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发现的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不按规定取费等问题可以通过审计技术得以解决,而对隐蔽工程真实性的核实、设计变更合理性的确定、材料设备价格真实性的核查、工程的建设质量的界定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选配既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又懂技术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参与管理,同时加大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才能够提高高校基建管理水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奚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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