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的构想
李家顺(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实施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是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促进三峡工程库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管理和使用好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意义重大。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简称“移民后扶资金”)与三峡工程移民搬迁补偿资金相比,涉及资金量更大,持续时期更长,必须强化监督。长期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坚持以移民资金监督为己任,有效发挥了审计在移民资金监管中的作用。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制,改进审计方法,不断深化移民后扶资金审计,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一、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实行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
就三峡工程库区而言,移民后扶资资金主要分布于乡镇和村级。要实行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单靠国家审计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内部审计为基础,以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和审计监督网络。国家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职责,将移民后扶资金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担负起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的任务,突出国家审计在移民后扶资金监督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移民部门要壮大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在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中的主力军作用。县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县、乡移民资金管理部门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强对移民后扶政策执行、计划分配和资金运行及投资效益情况的检查,侧重于从总体和宏观上监控移民后扶资金运行;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村级移民后扶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侧重于从内部控制上规范移民后扶资金运行;社会审计主要在国家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下,侧重于移民企业和投资项目的审计鉴证服务,为国家审计提供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审计监督网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与协作,从而实现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加强流程监控,实行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
从移民后扶资金用途来看,移民补助类资金相对较少,绝大部分是移民投资项目类资金,因此,搞好移民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从移民投资项目运行流程来看,主要涉及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等环节,为了加强流程监控,必须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将审计关口前移,实行工程预算审计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建设单位自身无工程预算方面的技术力量,投资项目工程预算主要依靠社会中介机构编制,国家审计对此缺乏监督,以致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等问题屡禁不止。为有效地防范高估冒算行为,堵塞工程造价管理漏洞,国家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关口前移,开展工程预算审计,对工程造价实行源头控制。凡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在招投标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预算资料报经国家审计关审计,以审计结果确定“拦标价”。二是实行工程结算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凡移民后扶工程结算,必须先审计后结算,未经审计,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其中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必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同时,国家审计机关对移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绩效等情况。对投资绩效,重点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合规度、建设规模计划控制率、工程计划进度完成率、建设内容完成率、分项工程综合优良率,资金使用合规率、投资成本节约率、建设项目运行能力等指标,以促进和提高投资效益。
三、完善监督制度,实行移民资金审计监督经常化。
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以制度做保障,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一是制定并出台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的任务、目标和重点,以及职责分工、协作机制、运行管理等要求,进一步严明移民后扶资金管理要求和纪律,为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制度化。国家审计机关应当将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内部机构,增加审计力量,全面部署,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审计,确保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经常化。二是建立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国家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地方政府综合报告一次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结果,加强对移民后扶资金运行管理情况的分析,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同时,应将移民后扶资金审计监督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将移民后扶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干部考核和任用工作挂起钩来,定期检查,奖优罚劣,进一步增强管理责任,促进移民后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李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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