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的重点与方法
谢华森(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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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转移支付是上下级预算主体之间按照法定标准进行的财政资金相互转移。笔者所在地近三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财政转移支付呈现出一年比一年增加的态势,已成为调控地方均衡发展的一项财政经济手段,左右着地方财政收支的数量和质量。如何有效开展财政转移支付审计,笔者认为: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程序上关注“三个环节”;方法上采取“三个结合”。
    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首先将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作为重点,其中最主要的是财政专项补助的规模和种类。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带有特定的用途,同时是无条件支付的惟一形式,专项补助是实现均等化目标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我国专项补助的比重上升较快。上级政府在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时会明确用途,但预算不可能十分细化,加上预算管理不透明以及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下级政府年初无法全面准确掌握上级补助地方支出的规模和种类,年初预算安排时也是参考上年度情况进行编制的,客观上会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因此很容易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审计财政转移支付时全面摸清上级补助地方支出的规模、种类和结构就显得特别重要。其次,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去向作为重点。审计时要重点延伸项目支出,看去向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明确、规模是否适当、效益是否明显。第三个重点是专项拨款的程序、办法、和资金管理。资金到达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仍然存在再分配的问题。 审计时要重点检查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分配标准是否统一、分配方法是否科学、拨款程序是否严格规范以及分配的资金与申报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因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资金在中间环节闲置或挪作他用的问题;或资金分配不及时,没有发挥应有和效益;或随意分配资金,失去政策导向;或不实现“阳光操作”,存在腐败现象。资金到达单位或项目后,重点检查是否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的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全面,执行是否有效。
    资金流向上关注“三个环节”。资金分配环节主要应审查转移支付的项目确立是否经过严密科学的论证,设置是否切实可行,同时结合当地经济形势的发展,看有无交叉重复现象。资金管理环节主要应审查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否有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中间环节过多,导致项目资金延压滞留、层层剥皮,降低标准等现象;项目组织运作是否高效有力,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个职能部门管理,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导致项目搁浅,资金效益难以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环节上重点审查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向是否改变了既定的用途,是否存在严重损失浪费、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导致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无法实施,或者项目质量存在严重隐患,宏观调控目标难以实现。
    方法上采取“三个结合”。即: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与专业审计相结合;与专题审计相结合,从而揭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谢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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