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审计中的资产评估
施静萍(吉林省延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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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业务逐渐规范以及行业格局变革,从上世纪80年代末,审计与资产评估行业就保持着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关系。尤其是近年来,在政府审计工作中,对国有企业脱钩改制、破产清算或是财政资金投资及其它所有制资产进行审计监督时,审计部门需要采用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公允价值确定资产价值,而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所以说,政府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又是相互协作的。
    资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评估从业人员必须实行内部分工,而政府审计人员通常不以资产类型分工,所以在一些与资产评估相关联的审计工作中,因为受专业分工限制,审计人员很难对资产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做出估计和判断,而如果直接采用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资产评估报告出了问题,审计工作也很容易出现问题,最后可能会导致政府决策失误或是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所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对审计工作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资产评估,存在着一些普遍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也干扰着政府审计工作对财政资金运用的正确判断。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不规范
    资产评估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但是面对市场经济,资产评估公司要发展,评估从业人员要生存,这就意味着资产评估公司也要争取业务,发展业务。我国目前的评估环境较混乱,资产评估机构过多过滥,管理部门多头,使得竞争环境十分恶劣。一些评估机构为了生存往往采取非常手段争客户,抢市场,甚至违反国家规定来竞争业务;在审计工作中,会发现个别资质等级低的,资信一般的资产评估机构被指定做某项资产评估,这种没有依据公平竞争的指定行为既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不利于评估行业本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也就很难保证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缺少真正的“独立性”
    资产评估是由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不受任何方约束的情况完成评估工作。独立性是中介行业的灵魂与生命,是资产评估能否提供客观公正的估价关键所在。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第八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资产评估公司在做资产评估业务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委托方收取费用,可是往往因为收费于委托方,就难免不受委托方的影响,事实上就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性,有的甚至完全按照委托方的指示,不顾评估准则,评估方法,违反职业道德,报着侥幸的心理,明之不可为之而为之。在政府审计工作中,常常会在资产评估报告发现这样的问题,当委托方是卖方,资产评估过程中取值及相关系数都会偏高;而当委托方是买方,资产评估过程中取值及相关系数却会偏低。××市××行政单位所设的信息中心将要脱钩改制,资产评估报告委托方为该信息中心,该信息中心现在的负责人将成为脱钩改制后的最大股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该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资产折旧中成新率取值全部按相应系数区间下限取值,成新率的计算方法也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导致资产评估结果整体偏低。这样的评估报告,它所映的资产“公允价值”不符合公允价值的条件,却符合了委托方的意愿。
    三、资产评估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
    资产评估报告的形成虽然有一些法律法规做约束,但是归根结底是由评估机构来完成,所以说,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体制与从业人员素质决定了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虽然也明确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行为准则,但是在以往的国有资产出售案例中,个别资产评估人员超越了职业道德的底线,收取了委托方的好处费,故意低估资产价格,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样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的。随着财政资金运行各方面监管力度的加大,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也由“明显化”转为“隐性化”,在近期的审计工作中,又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资产评估有一定的自由量化性,因为每个资产评估师的主观判断性是有一定差别的,具体“量”由资产评估师来掌握,只要不超过一定的“度”,就视为允许的。所以在评估报告中就会发现,一些系数取值的倾向性偏低或倾向性偏高。因为资产评估往往基数较大,虽然可能只是很小的百分数,也会造成资产评估较大的数值偏差。面对这种情况,因为审计人员没有资质证明评估取值及方法的不合理性,我们虽然知道问题的所在,可是却无计可施。
    那么如何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呢?笔者提出几点想法:
    一、科学机制择优选择评估机构
    在涉及到资产评估公司国有企业在脱钩改制、破产清算或是财政资金投资其它所有制资产评估时,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过招投标,或由行业协会推荐资质等级高、资信好的评估机构来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且建立责任承担机制和退出机制。有条件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该向社会提供评估机构的招投标范本,以及评估机构优劣的原则和具体标准,定期公布各评估机构的信用档案。对政府审计中的资产评估报告设立回馈信息制度,建立评估报告档案,对资产的评估价值,审计价值,交易价格进行跟踪纪录,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动态评价,综合考核,以便择优选择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的机构。
    二、财政资金承担国有资产评估费用
    虽然《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上规定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这对绝大多数资产评估业务来说是公平合理的。但是财政资金涉及的资产评估性质比较特殊,因为它关系到政府决策以及国有资产,意义重大。而事实上,目前政府审计中的资产评估报告有相当一部分委托方不是政府,而是交易的对方,这就难以保证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如果不能保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正确性,就意味着国有资产可能会有流失,而事实上,资产评估费用与可能流失的国有资产相比,往往只是九牛一毛。相比来看,在财政资金运行中的资产评估,由财政资金承担评估费用,这更能保证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也就保证了资产评估价值的公允性。而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试行。
    三、提高资产评估的执业质量
    执业质量是中介机构的生存之源,立足之本。资产评估机构要提高自己的执业质量,既要加强完善评估机构质量内部控制,又必须重视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资产评估机构要把质量控制列为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按评估质量的行业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构建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尽量减少由于个人主观性造成的资产评估的偏差。同时,资产评估机构也要定期组织评估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加强评估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注册评估师要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正确处理职业道德和经济利益的关系,树立始终将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的意识,评估中必须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等原则,更加慎重地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行业自律机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也要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管理作用,定期进行资产评估报告检查,定期组织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考核,定期公布诚信档案,以更好的保证提高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
    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也就得到了保证,财政资金运用于国有资产的部分也就得到了良好的保障。做为一名政府审计工作人员,只有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多方面多领域地学习业务知识,保持认真谨慎的工作作风,才能以不断增容的知识容量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来应付不断变化的各种问题,才能真正不负自己的职业使命,不负国家和人民的期望。(施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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