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的几点认识
李昌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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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制度的意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将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8条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制度(以下简称“资料承诺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在第47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停留在审计实践和规章层面多年的提供资料承诺制度终于上升为行政法规规范。
    这一制度有利于打击作假账、提供虚假资料的不法行为和降低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但是,审计工作者不是从此可以高枕无忧,承诺制度也许可以充当一时的救命稻草,却不可以成为永远的避难所。鉴别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本来就是审计人的职责,如果总是被虚假资料忽悠,老是拿资料承诺制度挡箭,那么审计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将何以堪!也许这话不合时宜,但引起重视并防患于未然,对审计工作有益无害。
    关键还是靠自己,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炼就一双火眼金睛,不断提高鉴别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能力,依法审计,谨慎执业,头脑清醒,去伪存真,保证审计质量,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真正降低审计风险。
    二、关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的范围及两种方式
    现代造假行为五花八门,可以说连政府文件、公章都造假,只差克隆人。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及审计实践,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的范围一般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㈠财务会计资料。这是最基本的资料,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含合并报表)及附注、账簿、凭证、银行开户情况及对账单等。
    ㈡业务资料。如生产企业的材料采购记录、用电记录、产品入库和出库记录、退换货记录,医院的药品采购入库和出库记录、门诊及住院收费记录,业务发票、票据或各种内部单据的领用、开具、登记、核销记录等,是必须关注和审计的重点。
    ㈢信息系统资料及电子数据。如业务数据、财务软件备份数据、信息系统资料等。
    ㈣部门预算指标文件或企业财务预算、计划及纳税资料。
    ㈤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如项目可行性论证、概预算、立项申报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工程量签证单、施工图、竣工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检查验收报告或备案资料等。
    ㈥其他文件资料。包括作为审计证据使用的调查笔录、会议记录、现场勘察记录或其他特别材料(如视听资料、图片等),以及进行延伸审计调查由被调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应当制作登记表,注明提供资料的名称、数量、时间及提供者,其中电子数据资料应注明数据类型、数据量(*MB或*GB)、电子数据备份或提供者等。对需要归还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归还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名,避免因资料丢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被审计单位对提供资料承诺的方式,基本上是按照审计机关提供的承诺书参考模板填列、签章。结合工作实践,本人认为对承诺书应加以区分适用。
    ⒈普通承诺书。可以使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2008版”提供的承诺书参考模板,但该模板包含的相关事项承诺部分不是每个审计项目都适用。
    ⒉特别承诺书。对审计过程中的特别事项、取得的特殊证明材料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作出的书面承诺,可作审计证据使用。被调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承诺,适用特别承诺书。
    三、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责任及承诺表述的思考
    以往的审计报告,往往在“会计责任”中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这样一句话来表述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但这种表述不太确切和完整。
    首先,用“会计责任”代替被审计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的责任表述不太确切。会计责任是会计主体基于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负的法律责任。被审计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是基于审计法规而应负的法律责任;前者是一种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普遍要求,后者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的手续要求;前者主要针对会计资料,后者则不仅限于会计资料,也包括业务资料。
    其次,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这句话来表述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应负的责任简洁却不明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而不是一件可做可不做的事情。故在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承诺责任的表述中要写明被审计单位是否作出了书面承诺。
    结合《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审计实践,本人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表述如下(以行政单位为例):
    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预算执行,严格预算资金管理,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本单位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审计期间,×××(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本次审计是依据×××(单位)提供并承诺其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进行的。 (李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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