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中年 李丽萍(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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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获取的能够为审计结论提供合理基础的全部事实,审计证据能充分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支撑审计结论的基础性材料,获取审计证据是审计实施阶段的核心工作。笔者结合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引起广大审计同仁的关注。
    一、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存在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审计证据缺乏适当性。这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审计方式单一,就账审账的情况比较突出。审计人员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审计过程偏好就账查账,审计取证习惯于片面地对照法规从账目中找问题,这使取证材料局限于摘录和复制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资料,对有关人员的言证和可以用录音、录相、拍照、计算机储存处理和视听器材、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以及可用其他方式取证的,较少采用或根本没有使用。二是不注重环境证据的收集,对环境证据的收集主要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度、各种管理条件、管理人员素质等事实的取证。在审计程序里有对被审计单位审前进行调查和进点后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的重要环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也按规定做到了这一点,但并未对相关的事项开展符合性测试、进行审计调查记录,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造成审计结论、审计评价、审计建议难以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撑。
    (二)审计证据缺乏充分性。除了证据数量不足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要求审计人员形成的审计意见有足够的审计证据来支持,但有些审计工作底稿所反映的内容,只是一些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记录纸上抄录被审计单位账表上的数字,至于其来源及渠道是否合法、合规,并未明确记载,也没有相关的材料加以说明,致使有些问题要求重新回头取证时,发现其性质并非如此。
    (三)审计证据缺乏可靠性。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审计证据与审计定性脱节,审计定性的内容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能找到充分的证据,或是取证的材料含糊不清,有的在审计取证摘要栏里未坚持一事一证;有的言不由衷,词不达意,漏掉关键的取证内容;有的使用中性词、含糊词,以图被审计单位认可,达到顺利签字盖章的目的;有的取证内容不全,只记录一些数据,没有必须的文字说明材料,只有自己懂而别人无法看懂。
    (四)审计证据缺乏相关性。表现在需要通过审计人员分析、复算、核对等方法取得的证明材料缺少必要的过程记录,仅是对要反映的事项简单地抄录,并无事情经过,无计算依据或者其他必要的说明;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说明材料,需进行外部调查的审计事项,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材料代替;审计组成员自制的取证材料格式五花八门,汇总的数据来源不清;有的审计证据要素不齐全,缺少发生事项的时间、地点、审计人员记录的时间及凭证编号。
    二、改进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证据方面存在问题的五项建议
    (一)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基础。要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首先就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机关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审计人员承担,以保证审计取证的质量;审计机关要通过继续教育工作,做好培训或倡导自学等多种形式,让审计人员及时更新和补充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和熟悉新的法律、法规制度,从而提高审计取证、用证的能力,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
    (二)改进传统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查账方法,提高审计取证质量。主要是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的作用,改进传统的手工作业手段,运用AO和OA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力争实行无纸化作业,以提高取证的效率和精确度。改进审计查账方法,还有一点是在判断抽样的基础上,灵活使用统计抽样的方法,使审计查账既客观、科学,又能提高审计效率,减少审计人员因经验不足而产生的审计风险,使审计证据建立在严谨、科学的基础之上。
    (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计,并按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审计取证工作。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取证,取证过程中要按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有提供者的签名、盖章;对于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承诺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检查、询问、调查、计算、分析等方法,力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准确无误;对现金、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审计人员应亲临第一线,取得直接的证据;对于重要的经济往来和重要经济事项,审计人员应进行外部调查获取证据;审计人员取得的证据应当注明来源,或附上相关的材料说明,应当有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的签字认可及审计组长的复核,复核应该有签名或盖章。
    (四)汇总分析整理取证材料,确保审计证据的有效利用。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归纳、分类评价,便于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之前,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如发现审计证据不够适当或不够充分,缺乏相关性和可靠性,就应当进一步组织收集审计证明材料;审计取证结束后,应编制审计取证材料清单,由审计组长编制人员签名,统一使用和管理。
    (五)建立健全审计控制制度,保证审计证据的质量。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必须建立健全的审计控制制度,具体包括①审计质量责任制,即审计人员、审计组长、科(股)长、分管领导要按层次对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及审计证据的真实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②审计组内部互查复查制度。③专门机构审计复核审理工作制度。④审计机关审计检查考评制度。⑤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制度。(李中年 李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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