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之比较
付永忠(湖北省老河口市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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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不少审计人员对向被审计人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向本地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中两类不同性质的审计建议撰写不加区别,存在着对两类审计建议各自应发挥作用的模糊认识,将属于两类不同层次的审计建议相互替代,混为一团。有的内容空洞,意见抓不住要点;有的随意应付,建议针对性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毫无疑问地降低了审计结果报告与审计报告的质量,使得审计建议的可用性大打折扣,也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免疫系统”功能的彰显。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的体会,尝试就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审计结果报告中两类审计建议的区分及撰写时应注意之处,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两类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区分之处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由于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决定着两类审计建议撰写的内容与要点不同。犹如医生对患者所开用药之“处方”,作用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审计报告中建议的作用在于帮助被审计人及其履行经济责任所在单位查找问题,指出危害,整改补救,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审计结果报告中建议的作用则是向决策机关以及组织、纪检等到职能部门提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第一手咨询资料,作为对干部进行任用、考核、奖惩和管理的重要参考与咨询依据。换言之,审计报告中的建议及意见的针对的是审计对象个体本身,功能在问诊“治病”,对症下药,主要解决的是个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果报告中建议则是从个案中探求与发现带共性的东西,功能在于社会普遍性的“预防”与杀茵,重在防范苗头性的不良倾向,力求解决的是涉及制度、体制层面的中长期问题。因此,前者审计建议撰写的内容与要点应直接针对被审计人在履行本人所在地区或单位日常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监督权和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等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缺陷所带来的现实与潜在的危害,在分析查找原因的基础上,运用政策法律精神和从业经验,向被审计人及履职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后者撰写的内容与要点应结合项目审计出的共性或普遍性弊端以及被审计人个性化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足于促进整个干部队伍增强科学发展观意识和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意识,向干部监督管理的决策层及职能部门提出健全与完善领导干部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意见与建议,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由于聆听对象不同,两类建议的功能与性质也不一样。审计报告中的建议聆听对象为被审计人以及其履行经济责任所在单位,是通过项目审计报告之载体,以平行文方式出具来表明审计机关对聆听对象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违纪违规事项整改要求。而审计结果报告中的建议聆听对象包括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及同级的党委负责同志,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纪检监察、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是以上行文工作报告方式,由审计机关正式文件向特定的领导人、委托机关和承担相关干部监督管理职能单位提交的项目审计结果情况。由于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产品” 所提供的服务对象咨询用途不同,两类审计建议功能与性质也不一样。前者具有“帮”“促”被审计对象改进工作的功能,是审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扩展,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作为审计机关正式意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按要求认认真真地检查落实,并将采纳审计建议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的反馈给审计机关。后者具有咨询与“参谋”功能,既构成各级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科学规范管理的不可或缺部分,反映了中国审计的特色;更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用权监督,保证国家公权力阳光运行的有效方式。
    第三,由于接受与运用层面不同,两类建议的出发点与撰写方法不同。审计报告中建议的接受者为被审计人及其履职所在单位,其采纳与运用审计建议目的在于改进日常管理,健全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审计结果报告中建议的阅读者、咨询者包括本级政府首长及向党委负责同志,组织、纪检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其采纳与运用审计建议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并着手解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弊端,建立起干部任用、考核、奖惩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前者是微观层面的,审计建议的出发点是解决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具体的违纪违规问题与弊端,撰写方法应就事论事,概述事实,阐明危害应当直接、具体,一针见血,从审计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与克服弊端的途径与办法。后者是宏观层面的,审计建议的出发点应高屋建瓴,从干部管理决策层角度总揽全局,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乱纪问题而又不属于审计机关职权范围所能处理的,提出审计建议移交给组织、纪检、检察和公安等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处理,作出说明。二是以项目审计查获问题的基础上,管中窥豹,概括归纳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深层次弊端,向干部管理的决策机关提出科学、合理和操作性强审计意见和工作建议,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保障领导干部权力阳光运用方面“免疫系统”功能。
    审计建议撰写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树立责任与服务意识,建议要以理服人,立足于“帮”。两类审计建议都是审计监督与天具有的特殊功能,为各有关方面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供服务。审计意见与建议即要避免言辞闪烁,不着要害的套话、废话;又切忌用词生硬,盛气凌人用语、用句。建议应力求做到字斟句酌、措辞得当,反映事情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准确、透彻,自觉运用政策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对错与解决问题的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审计结果报告的运用效益与效果。
    二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审计建议,应当分门别类,传递到位。撰写人要熟悉掌握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权限,先解决好向谁建议的问题。下笔时条文内容要有的放矢,层次清楚,言之有物,使应用建议者具有可操作性。对于项目审计中查获的重大或涉及全局性问题,可直接建议本地党委、政府对该部门或单位采取某些措施,调整某些政策;属于日常干部考核、管理和奖惩事项的,可向纪检、组织部门对该部门或单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经济目标考核和清产核资等事项的,应当根据职能范围向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审计未了事项,按规定提出审计移交处理的意见与建议。对于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可能存在的触犯党纪国法,依法应当追究党内纪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事项,受工作职能和审计手段的限制,单凭审计机关不能进一步查证处理的,既不能超越权限擅自处理,也不可自行消化问题隐瞒不报。而应当依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将审计已经查清的事实和案件线索在建议中阐述清楚,向本地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主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同志审核批示后,再移送纪检、监察、检察和公安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付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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