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群众举报的障碍及解决途径
刘瑞彬(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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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审计机关接到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国家审计准则》第二十八条审计计划依据、第一百一十六条重大违法行为检查中也提到审计的群众举报,可见,审计机关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使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审计实践证明,审计举报曾为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服务,对进一步充分发挥审计职能,维护财经法纪,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促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同时看到,在目前审计举报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审计举报渠道不畅通。
    一、目前影响审计举报的障碍
    审计监督主要是通过检查会计等有关资料,以发现审计线索查处问题的。通过审计举报线索查处问题的情况还是很少的,那么这些问题真的没人知晓吗?不是。绝大部分是有人知情的,那又为什么没人(除当事人外)举报呢?其障碍是什么呢?
    一是群众审计监督的观念和觉悟还不高。举报是一种政治觉悟高,正义感强的行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思想觉悟还不太高的情况下,一些人在面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事不关己,何必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逮不住狐狸惹身臊”的思想,这是影响审计举报的思想障碍。
    二是人们对审计机关的信任程度还不高。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影响,包括审计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威信不同程度有所下降,尽管审计形象还是比较好的。但人们还是对审计举报抱有不高的期望值,降低了举报的信心。另外,审计举报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还不健全,审计机关受理审计举报的程序化、规范化、保密性还有一些不足,也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审计举报的效果。
    三是匿名举报的环境还不宽松。目前,审计举报的形式还是以匿名为主,举报人对举报有“三怕”。一怕暴露身分,怕由此而惹出一些麻烦,甚至遭到打击报复,因为实际生活中确有举报人不但举报不成,反而,举报材料被传给被举报人,自己确挨整的事。二怕对匿名举报不重视。匿名举报往往被人们错误地看作是告黑状,怕审计机关也如此,对举报不信任,搁置一边不加处理,让人白分费心。三怕举报没回音。举报人反映后,是对是错,是有是无,没有个回音,伤举报人的心。
    二、解决审计举报障的途径
    通过上述分析,要想解决审计举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就要给举报人创造一种既有积极主动愿望,又无后顾之忧的审计举报环境和条件。
    (一)要加大对审计监督的宣传力度
    要广大群众审计举报,就要让群众了解什么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国家审计制度虽已建立十几年了,但真正了解审计的人并不多,甚至有些单位的领导人对此也知之不多,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让广大群众举报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加大对审计监督宣传的力度,象宣传税收、交通那样,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才能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当前,除了众多的宣传媒体应当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外,各级审计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审计,如:定期向社会公布审计举报重点、典型审计案例,审前向被审单位发出欢迎审计举报的公告,审后公布审计结果等。
     (二)加强审计举报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在逐步完善审计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在举报受理、查办、奖励等各个环节上,严格纪律,严格办事规程,严格制约机制,保证审计举报受理机构成为一个队伍纯洁,纪律严明,受举报人信任的战斗集体。取信于民,民才敢举报。古代百姓敢于向“包公”告状,就在于“包公”敢为民做主。
     (三)建立审计举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知情人不愿举报,除了个人自身原因外,再就是外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如:举报得不到社会广泛的支持和理解;知情人不举报得不到应有的纪律、行政处分;举报奖励不能兑现等。因此,一要象宣传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那样,去宣传和弘扬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作斗争的精神,使广大群众,把审计举报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扶正祛邪,伸张正义的具体表现。二要对知情不报人员,问题已经查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如:党员要看你符不符党员标准;领导干部是否称职;会计人员是否具备资格等,促使知情人有情必报,不报有责。三要加重举报奖励并保证落实。奖励要重奖,让人们觉得举报值得,举报有功。匿名举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能兑现。如以举报挂号信的邮单号码,将举报奖金在委托银行存储,然后,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凭挂号信凭证随时领取等。(刘瑞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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