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减排审计工作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李亮(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字号:【大】 【中】 【小】
    
    
    污染减排是我国社会关于发展方式和环境保护观念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对我国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全面宣战。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为促进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审计署2009年至2010年连续组织了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重点行业的审计。通过参与两次节能减排审计,笔者认为要搞好减排审计,应重点把握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个环节的审计。
    一、把握好工程减排审计。工程减排主要是指通过新建污染治理设施或通过工程提高原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等措施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如建设污水处理厂、煤发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等。
    (一)把握好在建治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重点是对治污项目前期准备、工程管理、组织实施等情况审计,有无因前期准备工作不足,不能如期开工建设造成资金闲置的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建设单位套取或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违规分包转包工程问题。
    (二)把握好建成治污项目效果情况审计。重点是治污项目建成后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减排能力能否得到充分发挥,有无主体工程建成后由于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而出现工程项目闲置或其他损失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甚至是“豆腐渣”工程问题;有无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设施运转等问题;同时还应对减排措施副产物的处置情况进行关注,有无造成环境二次污染的可能。
    二、把握好结构减排审计。产业结构调整减排是通过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或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其实质就是淘汰一批、改造一批,达到减少总量排放的目的。
    (一)把握好污染物减量指标真实性审计。重点是围绕地方政府为完成减排任务指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淘汰落后产能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纳入淘汰计划的企业、生产设施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是否如期关闭、淘汰,有无假关闭、骗取资金、虚报减排指标问题存在。
    (二)把握好污染物增量指标真实性的审计。重点是审计地方政府为了GDP的增长所新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无限制、淘汰、禁止类项目开工建设,其产能及排污总量是否符合“上大压小等量置换”原则,有无借淘汰落后产能之名扩大产能规模、产能越淘汰越多的问题;对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中存在什么问题,以致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三、把握好监督管理减排审计。监督管理减排是指通过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等措施,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率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
    (一)要关注污染源源头监管情况。重点是环境保护工作问责等制度建立、考核和监督情况;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验收工作,进而达到从源头堵住技术水平低、资源消耗大和环境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建设的目的。地方环保部门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在线监测与现场监察、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监管中存在什么问题,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实现管理减排,杜绝偷排和超标排放现象。
    (二)要关注利用法律手段督促污染减排效果。目前,我国现有法规在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政府可采取的手段主要有“关、停、并、转、迁、限、治”等7项。地方政府是否按照“压小上大、汰劣扶优”的原则,对未按期达到政府限期治理要求的企业,对其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对长期超标排污的企业由政府下达限产治理决定,通过限制产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督促污染企业加快治理步伐。让企业从被动减排变为主动减排,为顺利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减排审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宏观性,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审计中,必须要加强学习,把审计过程作为一个学习的过程,努力掌握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同时必须放宽视野,宏观、微观兼顾,来认识、研究、处理和反映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只在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减排审计工作。(李亮)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