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监督对策
徐杨 刘光庆 潘骏(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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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是,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行审计监督,并及时加以规范和完善。
    一、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设计后地勘或地勘资料不详细等原因,造成项目在实施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部分应急项目因缺乏相应的审批手续存在先施工后补办比选手续的现象。
    (二)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严密。部分项目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和清单项目特征描叙不准确现象,致使中标合同价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项目的预计投资额。
    (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投资控制措施。从送审的项目来看,由于建设单位不清楚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完成投资进度的情况,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根据施工单位申报结算来追加申报投资额,致使实际投资额与预计投资额出现较大差异。
    (四)个别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个别监理人员对工程经济性资料缺乏相应的管理,在工程变更或签证中,未对施工单位的变更和签证实行有效监控,加之部分签证不规范,签证资料不全,签证资料监理单位不留底,给施工单位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
    (五)工程竣工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是项目开工前设计、地勘等前期工作不充分,造成设计偏差,导致工程刚开工,就要求现场签证增加工程量;二是业主单位在实施前未将必要的工程项目纳入设计和预算评审,如平场、堡坎以及化粪池、水池、排水沟等附属工程,导致竣工结算价超中标价的现象发生。
    (六)部分项目存在高报工程造价的现象。高报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有:工程量重复计算、变更调减部分不扣除、高套定额标准、未按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将招标预留金作为结算金额等。其主要原因一是对施工单位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部分施工单位企业管理和核算水平不高,内控制度不严,加之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使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偏大。二是建设单位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人员核实送审造价从而使工程造价偏高。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策
    针对上述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六个方面采取措施,严格把好审计监督关。
    (一)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把好投资决策关。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对项目效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要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行为的发生;审查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充分性;审查勘探设计单位的资质、项目的拟建规模、项目选址是否满足要求;重大项目决策应该透明化、民主化,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
    (二)严格操作招投标程序,把好招标文件审查关。招投标阶段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审计中应加强对招投标文件、招投标程序以及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尽量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与索赔;重点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完整性和数量进行审查,防止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项漏项现象。
    (三)严格监控工程实施全过程,把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关。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最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在审计工作中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对重点工程项目要实行跟踪审计,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首先,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及时发现设计中的错误;其次,对每一项工程变更,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报批程序是否合规;最后,严格审查变更价款,包括工程计量及价格审核。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是否要求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实际完成工程量并予以核实,再将实际进度完成投资与预计(合同)进度投资进行对比,及时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控制好投资额。
    (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把好项目管理关。审计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同时审查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和资质,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和其他关键工序的检查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设计变更、索赔签证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促使监理单位履职到位。
    (五)进一步采取措施,把好地勘和设计关。为控制工程投资,在审计中应审查建设单位在选择地勘和设计单位时,是否将限额设计和节奖超罚办法作为一个条件并在设计合同中加以明确;审查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因为施工单位施工技术条件限制,随意变更设计,增加投资额。
    (六)措施到位,把好资金结算关。一是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编制和申报工程竣工结算;二是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施工期间经济技术资料的收集是否完整,是否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结算进行了核实;三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按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机制的整体效能。(徐杨 刘光庆 潘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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