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肖正兰 王芳 (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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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审计机关的永恒主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在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财政改革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以支出改革为核心内容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正在逐步推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必将在预算管理的形式上、内容上发生深刻变化。因此,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也面临着新课题和新任务,需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我们认为新形势下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应重点关注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问题

    财政预算作为国家行使分配职能,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及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预算编制水平直接影响财政预算执行的结果,同时它也是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依据。审计中我们发现,预算编制标准不科学、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不细化的问题较为突出。如在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一是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检查在预算编制时是否做到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是否做到了不打赤字预算;检查项目预算是否做到对每个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审查项目预算是否细化到项目或单位,安排是否体现了解决重点突出问题,是否将省、市专款有机结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无撒胡椒面的情况;检查是否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预算内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内外统筹,有没有打埋伏,上年未用完的项目资金是否重新安排等。二是重点关注财政预算编制内容的合法性。检查法定应该纳入预算的内容是否都纳入了预算,有没有为了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计划,而虚增收入预算,形成年初收入预算存有较大缺口的情况;检查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预备费等重点支出的预算安排是否符合法定规定,是否优先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经费,保证政府机关、公检法司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的安排,有没有大力压缩消费性项目支出;检查预算财力的准确性,是否根据收入预算和财政体制规定,正确计算预算财力,有无有意预算财力计算不足,人为隐留一块机动预算财力问题。三是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程序的合规性。检查部门预算的编制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真正实行了二上二下的程序;检查预算编制是否及时,时间是否充足,部门预算批复是否滞后,有无出现“预算一年、一年预算”、预算内容不细化不利于监督的问题。通过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审计,2009年我们发现了财政预算编制不完整,将部分已知的收入没有纳入到年初预算的情况;揭示了财政预算定额不够科学,形成强力部门得到的预算追加数额多,公共服务部门得到的预算追加数额少的问题;反映了项目预算的编制不够细化造成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二、关注财政决算的真实性问题

    财政决算是年度财务收支执行结果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预算、实施科学收支管理的基本依据,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但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一是财政预算收入不完整。主要有部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放在了往来或财政专户中,部分收支形成了体外循环。二是财政预算支出不真实。每年年底财政将大量的省市专款、当年超收收入等都虚列支出挂往来,形成预算支出不真实。三是部门决算不真实。在2009年对七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部门决算与实际收支存在较大差异,部门决算不是据实办理,而是以财政指标为依据,仅仅办理财政下达了指标的部分,而有部分未通过财政下指标的收入,则未办理在决算中。经分析未纳入部门决算的收入主要有: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的非税收入;从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各种补助资金或专款;部分房租、水电、捐赠等收入放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往来户中未进入非税专户管理的资金等。因此部门决算不真实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管理存在漏洞造成的,所以我们提出了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和稽查力度,改进决算编制方法,加大财政管理力度的建议,促使财政部门对部门非税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往来资金管理办法等,也揭露和反映了预算收入挂往来或转移到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挂往来逃避监督等问题。

    三、关注预算执行的程序性问题

    审查财政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办法》明确规定:预算的审批和调整、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的使用、项目资金的安排、政府举债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才能实施。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一是向人大报告的预算粗略,相当多的政府收入没有纳入预算进行管理,不报人大审批,预算审批流于形式。二是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时,未能真实、完整地报告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内容不全、数额不实,报表不规范,使人大不能掌握真实情况,不能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三是人为调整数据,规避预算调整审批程序,部分收支体外循环,不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如在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通过金库年度报表、总会计决算报表、省对市体制初步结算表、财政向人大作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省对市年终体制结算表五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财政在向人大的报告中,一方面虚减了部分预算收入,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捐赠收支和部分当年度已收到省下达的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未在报告中予以反映;另一方面虚减了部分预算支出,掩盖了超预算支出的事实,规避了预算调整程序,形成虚减结余资金四千多万元,从而核实了其人为调节当年度的收支,上报预算执行情况不真实不完整,“虚增虚减一般预算收支”、“虚减年终结余”、“超预算支出不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动用结余资金”等问题。同时我们对上年度未报告的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审计,发现了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向自身倾斜”的问题。

    四、关注上下级体制结算性问题

    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实现社会公平,缓解地方政府困难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地方政府财力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上级转移支付性收入,有的贫困县甚至占到了当年财政收入的60%以上。在审计中我们重点关注了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全额纳入年初预算进行管理;关注了市区结算的分割是否依法依规,有无侵占、滞留、延压的情况;关注了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是否按上级告知的预计数来编制预算,分配是否合理,管理是否有效。从目前的审计情况看,我们发现有些地方为了达到年初预定的地方经济增长目标,增加政府领导人的工作业绩,将不应作为预算收入的资金作为预算收入进行反映,出现“人为操纵和调节预算收入”的问题。如:2009年在对某县的县长离任审计中,我们发现该县县级财力非常薄弱,当年上级转移性收入占预算收入总额的80%,为了完成年初预定的经济目标,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都纳入到预算内增加一般预算收入,同时将上级转入的基金补助收入和预算外补助收入等都作为预算收入进行反映,出现虚增当年预算收入规模的情况。同时通过上下级体制结算还发现市级截留区级收入和延压区级资金的情况。如在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将省对市下达的体制结算与市对某区下达的体制结算进行对比分析(因为某区被省视为县级区对待,省下体制结算文件时会将其单列),发现市财政将某区的体制调整基数返还收入和省下达给某区的省集中其他市县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收入未下达给某区,核实了其“截留区级转移支付性收入”的问题。审计中还发现2008年底省欠拨市各项补助资金二千多万元,而市欠拨三个区的各项补助收入款为一亿多,从而认定了“延压下级资金”的问题。

    五、关注往来资金安排使用问题

    财政局往来资金长期不清理、挂款不明晰、余额逐年增大,一直以来是财政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财政预算、决算收支的调节器、控制阀,往往成为财政隐瞒收入、改变资金性质和拨付方向、预算支出等逃避监督的藏身之所。在审计中我们将往来资金进行有效的分类,正常往来主要有:上级下拨的往来资金、预算安排到了部门但当年未拨付的往来等。非正常往来主要有:虚列预算支出挂往来、无预算拨款挂往来、出借资金挂往来、预算收入挂往来等。每年年终时,财政将当年度尚未安排使用的省专款、市级当年未安排使用的项目资金、当年专项收入超收未安排使用的部分等都虚列支出挂在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名下,年复一年,致使挂在各业务科室名下的余额越来越大,不能清晰地反映资金性质,从而无法监督其拨付使用的正确性。我们将重点放在对非正常往来的监督上。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及时清理往来资金,逐步按要求规范核算,不得虚列支出,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要求其进行调整,并监督其是否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对于已经虚列支出挂往来的部分建立审计台帐,即将每年末增挂在各业务科室名下的资金以台帐的方式,登记其时间、文号、内容、带帽项目或单位、金额等相关信息,以便下年度审计时对照上年台帐指标核实其拨款的正确性。2009年我们通过台帐对比发现了“违规使用财政存款利息收入”、“改变专款用途”、“违规使用教育费附加”、“滞留三年以上省市专款长期未拨付”、“虚列支出”、“将收入挂往来应作未作收入”等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将预算内收入转到预算外”、“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超预算拨款”等问题。

    六、关注各类财政专户使用问题

    国家规定财政专户的设置应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遵循“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原则。财政部门多次对专户进行过清理,但仍然存在设置过多管理分散、利用财政专户转移收入、隐瞒支出、专户资金支出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如在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关注了专户设置的程序问题。看其是否按规定设置财政专户,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关注了专户核算内容的正确性。看其是否按规定核算财政资金,有无将不应放在财政专户中核算的收入放在了财政专户中,有无将多种资金混放在一个专户中;关注了财政专户管理的有效性。看其管理是否集中,制度是否健全,支出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通过对财政专户的审计,我们在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揭露了财政局专户设置过多管理分散、违规设置专户且支出缺乏监督、多种资金混放在一个专户中或挂款不明晰增加监督难度、利用财政专户转移预算收支等问题。

    七、关注专项资金延伸与跟踪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要跟进到哪里”。刘家义审计长也多次强调,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紧扣专项资金流向的各个环节,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现行体制下,掌握和分配专项资金的部门众多,既有财政部门也有其他管理部门。在财政部门内部又分散于各职能科室,分配时既“切块”又“分条”。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使专项经费按实际编制预算难度较大,出现漏洞的可能性必然较大。因此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如果不大量运用延伸和跟踪审计调查的手段,仅仅从总预算会计帐中,是无法对专项资金运用的有效性实施监督和评价的。如在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延伸到项目单位,从立项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入手,审查项目立项的科学性、资金拨付的正确性、管理使用的有效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揭露其中存在的立项不科学、决策失误、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如:我们对省下达的接收军转干部政法增编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2008年省下达我市直政法增编补助经费三百多万元,当年度60%已安排拨付给了相关单位。其中东宝区主要分配给了区公安分局、区政府、政协等十三家单位;掇刀区主要分配给了劳动局、经济局、掇刀街办、白庙财政所等六家单位。我们抽查了东宝区和掇刀区的十家用款单位,发现这十家单位2008年并没有新增军转干部的情况,而是将此资金作为了机关工作经费使用,从而认定了其未专款专用、违规分配专项资金的事实。又如:我们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紧跟资金流向,从市级财政分配一直延伸到乡镇财政所和项目单位,查出其采取虚报工程的方式套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置于帐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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