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司汝安(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字号:【大】 【中】 【小】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需要,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实际出发,又结合发达国家农村发展的有益经验提出的一个战略性决策。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
    一、 审计工作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宜昌市审计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加大涉农审计工作力度,在促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突出县市区级财政决算审计,促进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范围。二是加强支农专项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农村社会事业保障资金审计,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促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五是开展各类涉农资金审计,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但是审计工作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思想不统一,认识不足。审计机关对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理解比较狭隘,认为涉农资金审计工作就是服务新农村建设,认为这项工作只是农业审计部门的事,思想认识不足。
    (二)资金渠道和管理部门多,底数不清。农业资金来源渠道较多,资金性质复杂, 有中央专项资金,也有省、市、县项目配套资金;有财政专项资金和金融政策贷款,也有单位、个体、农民自筹资金及其他引进资金;资金涉及的项目管理中,农业、林业、水利、生态、土地、民委等部门都在管理项目资金。目前,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投入的总体状况还缺乏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涉农政策、项目、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还不是很清楚。
    (三)把握政策难,联系实际不紧。党和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很多,审计人员平时学习和掌握政策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准确把握,做出符合实际、实事求是的评价,加上有些政策滞后于基层的客观实际,更加大了审计人员把握政策的难度,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深度。
    (四)上下协作不够,单兵作战。在审计项目的安排和组织上,省、市、县还没有做到统一协调,各地每年自行安排和组织的涉农审计项目不尽一致,不利于从总体上分析研究掌握情况,发现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重点不突出,深度不够。目前,各地审计工作还局限于就资金查资金,还没有从政策、环境层面,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提出健全和完善政策和制度的意见和建设,审计工作的深度还不够。
    二、 审计工作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审计工作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检查涉农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促进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监督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对审计情况的研究分析,积极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主要任务一是农业投入方面要紧抓财政支农资金审计。二是农业发展方面要继续开展粮农生产资金及相关补贴审计。三是农村发展方面要全面关注各项农村社会事业相关资金审计。四是农村体制改革方面要深入开展农村税费与农村金融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一)统一认识,创新理念。牢固树立“三大审计理念”:一是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民本审计理念”就是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的理念。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资金、项目,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的重点,切实让农民受益。二是牢固树立“大农业审计理念”。党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涉及农、林、牧、副、渔等多种产业,覆盖财政、金融、投资、外资、社保、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等诸多领域,每个行业、每个专业的审计都要关注新农村建设资金,各项工作都要有机地融入到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上来,反映情况、归集成果、分析问题都要站在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克服涉农审计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三是牢固树立“全方位审计理念”。改变过去以审计涉农资金为主的传统作法,紧扣涉农政策、资金、环境三大重点环节,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四大重点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今后一个时期在审计重点上,要把握五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国家和各地配套投入的资金真正用于农业基础建设,防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监督,追踪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对扶贫救灾、退耕还林、农村医保、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计生补助、征地补偿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确保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四是深入开展与农村改革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农村债务化解、县乡财政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内容,从宏观上、机制上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机制。五是强化村务公开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帮助建立财务控管机制,为促进农村改革服务。
    (三)改进方法,注重效益。一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要尽可能多地安排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从决策层面上审查领导干部执行“三农”政策的主动性、管理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三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涉农资金投入到位、管理有序、发挥效应。二是结合财政财务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要通过配合财政“同级审”和“上审下”,发挥财政审计及时、面广、效能的特点,及时揭示少数地方和部门为解决行政经费不足而随意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三是结合工程项目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投入的效益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必然面临大量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各级审计机关开展这些项目的审计时,必须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同时,更加关注其效益性,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的必审制,严格审查在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社会事业方面的工程建设。四是结合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涉农资金虽然总量很大,但多数单个项目资金量较小,而且比较分散,甚至涉及千家万户,要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在对重点项目进行立项审计的同时,必须抓住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辅之以专项审计调查,这样既有利于及时掌握面上的总体情况,发现普遍性问题,也有利于集中审计力量,突出审计重点,节约审计成本。
    (四)强化管理,确保质量。一是在整合资源、上下联动上下功夫。各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统筹部署涉农审计工作,明确目标,全面安排,既要使各专业审计部门各司其职、发挥优势,又要形成合力,避免不必要的交叉重复,构建一个完整协调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工作体系。重要审计项目可以统一组织,通过“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实施时间、统一处理口径、统一汇总上报”的方法,实行省、市、县联动,有的项目省、市还可以直接与县一起审计。二是在落实整改、规范行为上下功夫。要在继续关注、揭示问题和从深层次上分析问题的同时,把工作的注意力和着力点引向整改规范问题上来,通过审计,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完善“三农”政策、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使他们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办事,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三是在把握政策、提高素质上下功夫。要正确掌握政策,善于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来考虑和处理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侵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于一些虽然不符合现行规定,但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际效果好的事情,要慎重对待,积极提出审计意见,推动有关政策制度的完善;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反映情况,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审计机关内部各专业审计之间、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相关部门单位之间都要加强协调配合。审计系统内部要及时沟通情况,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审计机关与各相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争取支持和配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司汝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