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强化金融创新审计
黄国桥(审计署武汉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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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金融创新过度同时金融监管不足是这次大规模国际金融危机的最直接原因。作为中国金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方面应当发挥积极作用,金融创新业务及其所产生的风险越来越成为金融审计的重点。本文通过分析金融创新存在的风险,结合我国金融创新的风险现状,提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强化金融创新审计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创新;金融审计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金融和政治关系产生了巨大影响。导致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金融创新过度同时金融监管不足是最直接的原因。作为中国金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方面应当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剖析导致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对于金融审计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发挥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实现“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创新的风险分析
    金融创新是为了提高和改善金融资源分配效率,将金融领域内部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的变革所产生的新事物。金融创新具有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等积极意义,在给投资者带来更高回报的同时,也可以将风险在更广的群体中进行分散,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但是,金融创新也是一把“双刃剑”,是这次次贷危机发生并在全球蔓延的直接原因。美国金融机构创造的次贷衍生产品,曾经是全球金融业创新的典范,然而仅仅几年的时间,衍生产品就从天堂跌到地狱,这充分说明金融创新时没有充分认识到蕴含的风险,待风险集中暴露时,又由于准备不充分而无法有效控制和处置风险。而且,金融创新只能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将风险从风险回避者转移给风险偏好者,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金融体系的总体风险并未因此而减少。金融创新的风险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 金融创新影响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各机构间交往越来越密切,形成了以资金联系为基础的伙伴关系,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由于金融创新产品的高度虚拟性和高杠杆性,使得金融创新产品的交易规模急剧扩大,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利润的驱动下会积极地参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倘若某家银行因从事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发生倒闭,由于公众的心理预期,因而可能在同业内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其它金融机构倒闭。各种新型的金融交易随着金融创新与证券化趋势的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有别于传统资产负债的表外业务,有的甚至超过表外业务的数倍。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及迅速发展是近年来金融体系的一大特征,它改变了金融体系的原有结构,商业银行地位的下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地位的上升,直接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状况。
    2. 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风险的传导性。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一大批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新型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应运而生,如股票指数交易、期权、期货交易等。衍生工具的虚拟性特性使得金融市场成为一个充满不确定的市场。衍生金融市场运作的复杂性导致了交易价格的波动性和传染性,由于一些衍生工具的交易本身涉及到多个国家,本质上具有传染性,这样就使得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了远比衍生工具出现之前复杂得多的债券债务关系,一旦某一市场出现波动,便会迅速传导到世界其他地区的市场,甚至使市场交易主体和监管当局猝不及防,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就是金融衍生产品过度开发的结果。当一种金融产品价格发生波动时,价格越是上涨,越是有人由于价格上涨的预期而入市投机,从而产生所谓的“羊群”效应,泡沫膨胀和过度投机造成金融资产价格失真,引起金融动荡,成为金融危机发生的直接诱因。
    3. 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金融创新在金融机构之间创造出远比过去复杂的债券债务链条,再加上达到天文数字的金融规模,使得支付清算体系的脆弱性更加严重,一旦支付系统发生故障,那么给金融交易带来的混乱不可想象,由此而产生的负外部性将会十分严重。特别是金融市场国际化和自由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本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波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4. 金融创新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可以涉足投资银行领域,投资银行也可以变相地从事部分商业银行业务。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同质化加剧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金融机构为了逃避管制,增加竞争力,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使金融监管出现“真空”地带,相对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和工具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和方法的创新显得滞后,传统的存款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再贴现率等监管措施的有效性被削弱。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风险现状
    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还包括金融组织和制度的创新。我国的金融创新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金融体制改革开始的,包括新的金融体制、产品、技术、服务等的变革。当前我国金融业已全面对外开放,金融创新业务发展迅速,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1. 金融业务多元化。混业经营和多元化是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据统计,全球有50多个国家允许银行经营证券业务,30多个国家允许银行经营保险业务。我国金融业务多元化主要表现为银证、银保等业务领域的交叉,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探索跨业经营,拓展业务领域。金融业务多元化在增强金融机构资金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同时,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2. 金融产品复杂化。金融工具和服务的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包括表外业务、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等。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断推出形式多样的衍生产品,不仅包括期权、期货和掉期等衍生品工具,还推出了与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指数挂钩的结构性票据,以及其他复合型金融工具。这些产品的推出,提升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但是,由于产品结构日益复杂,潜在风险也不断增大,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价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挑战。
    3. 金融活动国际化。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国际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截至2008年底,5家大型商业银行共有78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共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涉及收购金额约合71.3亿美元,这些境外机构分布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在当前外汇储备达到2万多亿美元、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中资银行开展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引导国内资金投向国外安全、稳定的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国际化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优化中资银行业务结构,积累了境外投资经验,同时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大大增加。
    4. 金融管制自由化。近年来,全球金融监管出现自由化倾向。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加快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外资金融机构广泛介入我国金融市场,由此带来竞争的加剧也迫使国内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受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影响,我国金融管制总体趋于放松,宽松的外部环境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隐含着监管不足的风险。
    三、应对金融创新的审计对策
    由于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导致了金融危机,而金融危机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社会成本又十分巨大,决定了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实施监管的必要性,从而确保整个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我国金融创新的重要特征是放松管制、逐步走向市场化。如果放松管制没有和严格审慎监管相结合,那么潜伏的风险将会是巨大的。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眼睛”作用,对于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1.金融创新的市场准入审计。市场准入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金融机构必须明确适合本机构发展战略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概念体系,根据自身的发展规模、市场定位、资源优势和目标客户群进行自我归纳和界定,合理评估创新产品风险。监管部门要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实行事前沟通、事中审核到事后监督的业务创新全流程持续跟踪监管。对于不同创新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的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于风险状况较好、监管评级为优的机构,允许其先行尝试国际市场上较为成熟的产品,并实行报备,创新业务准入门槛上相对宽松;对于出现较大风险、消费者投诉多、管理不善的机构,采取较为严格的准入和监管措施,可增加审批或事前报备等市场准入限制。审计重点检查各类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程序是否到位,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程序是否合规,是否从源头有效控制风险。
    2.金融创新的衍生产品审计。基于金融衍生产品可以管理风险的特性,衍生工具的品种和使用得到迅猛的发展和普及,但是金融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给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制带来了潜在威胁,各种金融工具的区分也越来越困难。审计要关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确认、计量,检查金融衍生产品的会计处理在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按照有关国际惯例和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一是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确认是否符合初始标准和终止标准有关规定;二是审查衍生产品交易的计价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的计量原则,是否以公允价值加以计量。
    3.金融创新的表外业务审计。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表外化。表外业务不但可以绕过巴塞尔协议对银行最低资本的要求,不必增加资本就可以提高银行的盈利性,而且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状况,使得传统报表越来越不明确,许多表外业务没有得到真实的披露,经营透明度下降,整个市场的潜在风险加大。审计通过检查各类表外业务的经营管理是否合规,对风险的计量、限额和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恰当,能够有效揭示金融机构隐藏的各类风险。
    4.金融创新的内部控制审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一直是政府金融审计关注的重点。一是审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的完整性,各部门的分工是否合理、明确,部门间的制约机制是否有效;二是评价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交易的执行过程是否处于风险监控之下,风险监控部门是否提出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三是审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设立,是否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金融创新的信息披露审计。有效的信息披露能为经营者和购买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等导致的不平等现象,防止信息垄断和信息优势导致的不公平。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再加上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制约,有利于将国家金融监管的外控机制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控动力,就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压力,使其增强透明度。审计要检查金融机构是否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系,对所有的业务活动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会计报表一经生成,不得更改,而且任何会计统计信息都应做到分层共有,并在不损害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公开。特别要审查衍生产品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注重对披露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审查。
    (作者:审计署武汉特派办 黄国桥)
    
    参考文献:
    [1]袁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发挥金融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J],中国审计,2008,16
    [2]秦荣生,我国国家审计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J],审计研究,2008,3
    [3]彭有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及其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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