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镇街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于 迈 李建生 谈华(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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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监督、评价活动,审计评价则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核心的结论性评语,它不仅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以及有关方面关注的焦点,更重要的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等委托机关认定领导干部功过是非的主要参考依据。由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突出表现在评价上,评价水平高低直接涉及到审计工作质效。然而,由于实践中被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导致其应负的经济责任不够明确,尤其是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以及受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所限等因素,审计评价已成为长期困扰经济责任审计最大“瓶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与完善。
    2010年2月,南京市审计局正式实施《南京市镇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行)办法》(简称镇街评价办法)与《南京市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行)办法》(简称部门评价办法),两个办法制定出台是针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反映鉴定模糊、缺乏具体的定性定量评价标准等疑难状况,试图通过构建统一体系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质效。
    为了使两个办法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008年12月南京市审计局成立由市局经审处牵头,各区县经审科长参与的联合编写课题组,一年多来课题组经多次座谈及六上六下征求意见,就如何把握评价的原则与方法,尽可能做到评价“到位”而不“越位”、“缺位”等进行了深入探索与研究,并在实践中取得初步成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审为本”的原则与方法
    刘家义审计长在2009年末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在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必须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切不能脱离审计内容、脱离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做出不恰当的评价”,审计长讲话是指导我们科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总纲领。
    (一)建立审计评价办法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念的不断增强,委托机关及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更为关注的是财政支出的效果性情况,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即受托人必须对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及其绩效状况应有所交代,而在当今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情况下,势必将加大提供受托经济责任履行信息的国家审计的难度与风险,为此,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是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已迫在眉睫。
    (二)审计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客观性原则。指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为依据;以审计查证的事实,独立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是重要性原则。指所选取的指标和内容符合突出重点和审计目标的要求,对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三是谨慎性原则。指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不作抽象定性评价。凡超越审计职责范围、审计未涉及、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四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指以定量为基础定性为结果,采取写实量化的方法,对比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业绩与问题。
    (三)审计评价应采取的基本方法
    一是业绩比较法。有纵向比较法,即领导干部任职期初与离任、届中时业绩相比较的方法;横向比较法,即将相关业绩与同区域间的同期平均水平进行比较的方法。二是量化指标法。指运用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相关经济指标,对比、分析其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方法。三是环境分析法。指将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结合当时社会经济环境中加以分析的方法。四是责任区分法。指区分前任领导与后任领导、直接领导与其他分管领导、工作失职与工作失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应负的不同责任方法。
    二、落实科学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两个评价办法中的评价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它是整个评价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与重点章节,其中:对重要经济决策与执行情况评价、个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评价、其他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为共性部分,其余四章节内容为个性部分。
    (一)镇街与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共性内容
    1.对重要经济决策与执行情况评价
    一是决策程序评价。主要评价决策程序是否按议事规则执行,决策的内容有无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有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等;二是决策监管评价。主要评价决策后是否采取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以保障执行,有无存在随意更改决策的行为;三是决策成效评价。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效益低下或潜在损失,重要经济决策是否全面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2.个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评价
    主要通过列示事实的方式进行评价。若审计核实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情况,则如实描述并列示所违反的规定;若在实际审计过程未发现领导干部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则不做关于“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主要有:一是领导干部用公款开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包括公款出国、消费以及用车情况等;二是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收支、基建维修项目中存在个人经济问题,有无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等。
    3. 其他经济责任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有则进行评价。
    (二)镇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个性内容
    1.对镇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评价
    一是评价推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及生态文明的目标完成情况。以镇街财政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对上级下达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文明等各类指标完成的情况,评价镇街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中所作的贡献以及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
    我局镇街领导干部任期评价指标共有“三大类十二项”,其中经济发展类5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增长率、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领导干部任期内负债增长率、政府负债占可用财力的比例、利用外资完成率;民生改善类5项,主要包括社会事业投入增长率、财政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新农村基础建设投入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比、社会保障事业推进发展情况;生态文明类2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新增绿化造林面积及绿化覆盖率。通过对镇街领导干部任职前后对比、任职期间环比等方式,对重点领域投入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客观科学地评价镇街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对指标的运用应结合镇街实际状况,选择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考核指标。
    2009年5月份我局运用该体系在对某镇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了大胆尝试。实践表明:通过科学量化评价指标的方式,能较真实地反映任期街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兼顾统筹发展的工作业绩,同时对提高现职领导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意识有较强的促进(警示)作用。“评有所据”初步解决长期困扰审计人员“怎么评”的老问题,科学合理的评价也获得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认同。
    二是评价促进镇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情况。指金额较大或对该地区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政策,如建设规划、重要投融资、招商引资政策、大额担保等,评价是否与国家和地方的发展目标与规划相违背、有无将促进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与地方区域的政策相结合等。
    2.财政管理情况评价
    一是预算筹集与分配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收支预算是否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导向等;二是预算拨付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有无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申领和拨付等相关审批工作的制约机制,拨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越权限和程序随意调整预算以及拨付资金等;三是资产处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产处置有无经过评估-审批-收款及登记备查以及其收益是否纳入财政等;四是账户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账户开设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其使用是否按规定要求等;五是其他情况。主要包括有无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建立及独立开展工作情况等。
    3.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国家政策的评价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使用政策情况。包括土地转让有无执行“招”、“拍”、“挂”,是否存在低于省定最低保护价违规出让行为;其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返还的使用与管理是否违规;被征地农民补偿及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上级批复新增土地计划及实际土地开发与利用的情况等。二是贯彻执行国家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情况。主要包括上级拨入的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镇街投入的环保资金增减情况;辖区新办企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污染排放指标的达标排放和控制情况。三是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民生政策情况。主要根据上级社会事业专项资金与本级配套资金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从规模、变动趋势及增长幅度、以及使用、管理及效果方面,评价镇街在执行社会民生政策中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四是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情况。主要根据完成上级年度下达的对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要求,有无做到应保尽保及社会化发放;农村社会保障预算支出是否做到逐年增长等。
    4.对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状况评价
    以定量分析为主,相关指标应结合上级部门的考核重点进行相应的选择或补充。定量分析可采取对比的方式,如与年初的考核任务、自定目标的对比,年度间的对比,排名变动的对比等。主要包括对财政收入评价、对财政支出评价以及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债务的评价。通过在总体规模上对收入的来源、对支出的方向以及债务的项目,进行结构及其变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价反映任期内经济增长真实水平及镇街可支配财力、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管理情况、以及任期内镇街债务变动状况和所具备偿债能力。
    (三)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个性内容
    1.事业发展情况的评价
    主要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所取得的工作业绩,或任职期间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以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情况等。内容包括:任职期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任职前、任职内主要业务指标、计划比较情况;业务工作思路和措施情况;考评结果、获得荣誉情况。
    2.与经济事项有关的内部管理情况的评价
    主要评价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在转变职能、管理创新、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的实际效果。一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评价。主要评价有无建立各种重要规章制度,制度的各关键点及控制系统有无缺陷;二是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评价。从部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实际效果情况,评价有无实现预期控制目标;三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评价。主要评价内部审计是否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及监督实效。
    3.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和其他规定情况的评价
    通过审查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评价部门执行项目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所取得绩效以及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情况。一是政府性基金、各类专项资金。从预算、拨付、管理和使用方面,对其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二是政府代管的各类专项资金。从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方面,对其合规性和资金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三是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情况。来源是否真实合规并统一纳入财政、有无私设“小金库”以及票据管理情况等方面,评价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相关规定。
    4. 对财政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情况的评价
    一是收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通过领导干部任职前、任职内部门预算收入、非税收入的变化情况,评价有无违反国家规定问题。二是支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通过支出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执行率、结余与滞留实际情况,评价是否存在预算调整未履行手续、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三是部门资产处置以及产权管理情况。通过审查固定资产是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公允,产权是否清晰,评价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四是对本级及下属二、三级单位财务监管情况。通过对下属二、三级单位在设立、运转、撤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对其监督管理情况等。
    三、体现科学发展精神,制定动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众所周知,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和选取仅能符合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方面,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跨度长的特点,领导干部任期内国家宏观政策与社会经济状况不断变化;另方面,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评价体系中的具体内容及各项指标势必难以相适应。为不断增强审计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情况,对评价体系实行动态修订机制,通过补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标准,适时修订完善能够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科学发展评价体系。(作者:于 迈 李建生 谈华 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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