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审计工作的思考
陈锋(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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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历来重视“三农”工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逐一出台,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以后,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具体任务,农业投入的力度和规模进一步增加,我国农业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对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笔者就如何推进农业审计工作,履行好审计部门的职责,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一些粗浅的体会。
    一、进一步理顺农业审计的思路。
    (一)审计立项方面。农业资金面广、量大,今年重点审什么?明年重点审什么?要有一条明确的主线。在完成上级安排,政府交办审计任务的前提下,要提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有序进行。比如这2年中央扩大内需的4万亿投资中,用于农村领域的,主要是对农村“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资金使用的效果如何,要作为审计的重点。
    (二)审计组织形式方面。针对农业专项资金大多使用在乡镇或村,市、县级财政主要负责资金拨付的实际情况,在审计组织形式上,可以采用县市审计机关联动,互享信息,形成合力。要顺着资金的流向逐级逐部门延伸,查深查透,保证审计的覆盖面。同时为了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有条件地在县区之间进行交叉审计,保证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手段方面。将农业专项资金按照性质、用途进行归类,具体做项目的归为一类;直接补贴农民的归为一类;落实有关政策的归为一类,对于每一类资金,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计办法。同时尝试建立与农民交流的绿色通道,通过电视专题、报道宣传、网络等形式,向农民宣传这些惠农政策,让农民能够参与到审计项目中来,并希望农民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帮助审计人员理清思路,紧抓重点,审计也能为农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二、进一步把握农业审计的重点。
    (一)弄清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对一些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民反映强烈的,比如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农村义务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管理等资金,要重点关注。关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最终拨到项目,或者到农民手中。关注有无截留、挪用、转移项目资金等情况,要防止一些资金账面拨付,实际返回的违规行为。
    (二)分析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到位情况。近30年来,中央就“三农”问题先后发出10个“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强农惠农的政策。审计应关注这些政策,是否真正得到执行?执行的效果如何,政策之间如何协调和配合,是否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比如: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按照自愿有偿原则进行,不能搞摊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能盲目扩建工业项目。对于一些征地农民的补偿是否真正到位,失地农民的权益如何保护问题,也都值得关注和研究。
    三、进一步推动农业绩效审计。
    (一)关注资金的损失浪费、闲置问题。对一些农村的项目工程造价要进行核实,防止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也防止人为提高标准,造成浪费。工程管理和施工是否合法和符合程序,对一些重复投资的项目,要予以揭示,严厉制止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对于闲置的资金要有效整合,不能长期挂账,发挥资金的效益。
    (二)科学评价资金的效益和效果。评价的标准和依据主要在于落实科学发展的观念,在务实求效方面下功夫,具体表现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否得到真正提高;农业是否可持续发展;农民是否增收,幸福感增强;农村是否和谐,稳定。在审计过程中,除查处和规范违规资金的使用以外,要充分关注农业资金使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对一些农业潜在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一是分析农业经济发展的模式是否粗放,非农经济发展的比重是否合理。二是农村发展是否节约生产要素和资源,特别是节约使用土地资源,要坚守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三是如何处理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对农村环境的整治和改善,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为了防止新的污染源出现,防止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隐患出现,审计应该做一些专项调查,特别是一些招商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做好源头的防范工作,杜绝财政不必要的开支。
    四、进一步提升审计建议的质量。
    (一)资金投放和使用的方面。有些支农资金投向过于分散,整合力度不够,难以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有些资金地区之间、年度之间分配不合理,冷热不均;有些配套资金对于一些财力相对薄弱的县区,难以解决;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通过审计建议的形式,及时向上反馈。
    (二)完工工程的管护问题。对于完工工程,在投入使用后,要明确专人管护,不能重建轻管,一建了之。工程的产权如何鉴定,是否及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工程管护费用如何开支的问题,都需要明确,要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
    (三)通过制度规范促整改。对于审计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能够从制度或政策的层面,加以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对策,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或是建议政府出台有关制度或办法,加以规范,真正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促进农村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发挥审计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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