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内审工作现状与出路
胡德才(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30日】
【来源:胡德才(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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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乡镇内审工作现状

    虽然我国宪法对乡镇内审尚无规范,但随着国家对“三农”关注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乡镇内审越来越显示出她的独特魅力,可以实现“审计村村到、审计村村过”目标。搞好乡镇内审的关键就是要使审计方法、程序等同乡镇和农村基层实际相结合,为乡镇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但是由于乡镇内审目前还处于萌芽状态,审计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审计行为缺少规范,由于乡镇内审在许多方面迥然不同国家审计,应属于内部审计的范畴,存在以下几方面薄弱环节。

    1、独立性不强

    当前不少地方乡镇设立了审计站或审计所等,并充实了一些审计人员人员,对乡镇各部门、乡村财务、镇村集体企业等实施审计。由于内审计机构隶属于本级乡镇,受本级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又要维护本乡镇、部门等自身利益,一身二任,难免顾此失彼,审计独立性较差。

    2、乡镇内审的法律地位没有解决,审计法律依据不足

    虽然目前乡镇内审都在行使监督职权,但由于不是执法机构,审计法律依据不足,常常难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查处问题,在处理某些问题上,瞻前顾后,难以长期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3、乡镇内审不规范

    当前中央、省、市三级政府关于乡镇内审没有统一的文件规定,各县市区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机构名称、性质、职责范围、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来源。这种机构上的不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的客观公正。

    4、乡镇内审人员知识结构有待提高

    乡镇内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少复合性审计人员,绝大部分都是传统的手工查账,计算机审计无从谈起。由于体制、经费等条件限制,多数乡镇内审人员没能及时进行后续教育,审计技术、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审计依据的法律法规不能与农村经济活动的实际相结合,不能满足乡镇内审的需要。

    5、乡镇内审审计氛围有待提高

    乡镇部门或村级干部对审计工作认识不高,配合不够,阻挠审计,致使审计执法力度弱化;乡镇内审由于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致使其发展后劲不足,审计影响力和工作开展渐弱。

    6、审计方法、技术有待提要

    部分乡(镇)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审计不够深入细致,有的只是简单查看收支帐目,对应当审计内容、审计范围掌握不够,只注重财政预算内收支情况的审计,对预算外收支审计不到,开展审计工作在帐务上束住手脚,审计方法、技术有待加强。

    二、乡镇内审工作思路

    1、加强乡镇各部门、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

    重点应审查账薄、凭证、报表和相关会计资料,检查乡镇各部门、村级财务是否依法建账、报账和记账,会计行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挪用、滥用、浪费的现象,通过及时有效地审计监督,能够保证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维护集体的利益。

    2、强化财经法纪审计,促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在乡镇内审工作中,乡镇、村办企业的财务收支比较容易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通过审计企业承包合同、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文件、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与会计数据、凭证、资料的审查和检测相结合,披露不良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3、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促进民主理财制度不断完善

    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审查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会计行为是否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内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衔接和协调,实际执行结果是否有效,有无透明度,真正把自我监督与民主理财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4、加强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经营业绩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布审计结果,接受村民监督,为正确考核和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5、开展绩效审计,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经济事项的绩效审计,包括政策评价与审查、经济管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及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布局的改变,“三农”问题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护,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三、搞好乡镇内审工作若干建议

    1、建立完善审计机构

    在乡镇设立审计所(办),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乡镇各部门以及其他专项审计,保障审计经费,调度内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出台有关乡镇内审的有关规定

    通过立法尽快将集体经济、乡镇各部门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出台与“村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审计。同时县(区)级审计机关要经常对乡镇内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情况下,县(区)审计局可以将部分延伸项目委托给审计所(站)审计。

    3、加紧制定操作规范

    要出台乡镇各部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促进审计工作有序发展。主管部门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对乡镇各部门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结果运用水平。
    4、部门之间应搞好协调配合

    上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乡镇审计队伍建设,组织审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乡镇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审计工作水平。纪检、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

    5、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乡镇内审工作

    要将乡镇内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内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关,听取汇报,帮助审计干部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经常督促进行整改,巩固审计成果,使乡镇内审为规范财务管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乡镇内审主要对乡镇各部门、村的财政财务收支或隶属乡镇、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监督,审查基层干部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揭露违法违纪、寻和损失浪费行为,维护农民合法利益。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是当前乡镇内审部门的出路和其自身发展关键问题所在。相信通过乡镇内审人员的不懈努力,乡镇内审一定会度过寒冬,迎来令人向往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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