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6”审计模式践行审计“免疫系统”论
杜贞耐 房虹(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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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改革开放30周年和新中国审计成立25周年之际,刘家义审计长适时提出了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重要理论,揭示了审计的本质就是“免疫”。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我们经历了审计从“看家护院”到“免疫系统”的认识发展轨迹。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一个“免疫系统”,能够最早地感受病毒侵蚀带来的危害,更快地运用法定职能去抵御、查处这些病毒,及时建议政府或相应的权力机关运用各种资源去消灭病害,从而健全制度、保护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审计“免疫系统论”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审计理念的重大创新,是对国家审计的本质及其功能在认识上的升华,同时也是审计事业、审计队伍实践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必要基础和集中体现。审计工作如何践行“免疫系统论”,将这一理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以发挥好审计“免疫”功能为主线,以创新性思考为切入点,对以往审计实践进行了梳理和提炼,形成了“1+6”审计模式,即突出“建设性”这一主题,实现六个方面的审计转型,力促审计“免疫系统”建设。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建设性作用
    按照审计“免疫系统论”的要求,目前的审计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从审计具体工作看,重视会计信息审计,忽视业务职能审查。从审计作用看,缺乏从宏观全局揭露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联系起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不够。审计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必须从“守卫”的相对被动向“免疫系统”的主动、积极预防、提示和抵御转变,从而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的运行和发展。这是新时期、新形势、新环境对审计提出的新起点、新要求、新定位,也是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建设审计“免疫系统”,从审计效果看,它截然不同于经济社会运行出现问题后的“查处”和“惩治”。更应当追求被审计单位直至国民经济“不得病”和“送健康”的审计效果。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审计,形成一条对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压线”,或者叫构筑一张维护经济秩序的“防护网”,维护国家的财政安全、金融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环境、资源等安全。二是促进政府宏观政策的贯彻落实。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反馈有关政策和措施的效果,评估政策的效应,提出完善政策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促进责任政府的履行。主要作用在于发现政府责任的缺失和促进政府责任效率的提高。
    二、创新审计工作思路,实现六个方面的审计转型,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1、“帐户+事项”。就是在“帐户入手”审计的基础上实现“事项入手”审计工作思路的转变。“帐户入手”审计是我国审计的基础方法。是审计机关以作为资金活动载体的银行帐户为起点,查证相应的会计帐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这个基础方法在审计系统已经运用了十多年,但随着“免疫系统”论的提出,仅使用“帐户入手”这一基础审计方法确有其局限性,只有把审查业务信息和审查会计信息结合起来,才是完整内容的审计。诚然,会计信息是反映经济事项的载体,但并不是全部。应将会计信息归结到经济事项上来,从“事项入手”进行审计,更加关注审计对象的职责、业务、项目等相关事项,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才能更好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特别是随着国库集中支(收)付、票款分离、会计集中核算等财政、会计制度的改革,更多的“资金流”和“业务流”是分离的。许多决策和管理经济事项的部门,并没有会计核算(如有的财政部门集中管理本地区的部门经费),但这并不能说这些部门没有经济活动,部门负责人没有经济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审查“事项”,对部门单位所掌握的“事权”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或评价。例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有财政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决策和廉政建设三大审计事项,但目前对“重大项目决策”的审计往往被忽视了,同时还存在着“只管项目不管钱”就不需要审计的误区。因此,只有坚持从“事项入手”审计,才能够摆脱“就账论账”的惯性思维,对整个经济社会运行效果进行全面的关注和评价,全面科学地发挥审计“免疫”作用。
    2、“收支+效益”。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从目前审计现状来看,企业绩效审计相对容易开展,因为经济效益的评价标准比较明确,但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就比较困难,因为涉及到对社会效益和公共财政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这方面的工作显然落后于真实、合法性审计。我们应当把盈亏和效益理念引入政府财政资金审计中。完全可以在政府会计(预算会计、行政事业会计)中“假设”一些类似企业会计中的损益、成本类科目,把政府每个花钱的项目当作企业的某个产品,归集和分配财政收支,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通过审计内容的“展开”和“升级”,向资金收支的两头“使劲”,向纵深和高层次延伸。按这种方式,目前开展的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计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与好评。审计机关要始终坚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尊重客观规律和借鉴各国有益经验的思路,既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揭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公务消费等活动中的损失浪费问题,又关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投资审计,积极稳妥地拓展资源、能源、环境等新的审计领域。
    3、“审计+调查”。在审计方式方法上实现审计与调查的有效结合。尽管《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审计权和调查权,但由于更多合法性审计的“查处”,所以审计调查这种方式和权利运用的相对较少。采用审计与调查相结合,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成效。特别是在每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由于财政改革逐步到位,涉及部门经费的违规问题有逐步减少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以“事项入手”的专项审计调查,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其次,审计专项调查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方式也相对灵活性,有利于基层审计机关化解“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第三,按照《审计法》第22条和第33条规定,审计调查不必受各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对象的局限。尤其对于地方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对一个区域或者某个系统的经济事项开展审计调查,涉及到垂直管理的职能部门、民营领域等更广的范围和层次,发挥更好的作用。而这往往会给政府提供一个更好的“审计产品”。第四,有效的审前调查与实质性审计的有机结合,可以帮助审计人员选准审计重点,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调查的方式,可以是专门的、专题的审计调查,也可以是审前调查或审中、审后的调查。
    4、“报告+信息”。 要深刻理解和贯彻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审计信息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产品”的要求,切实转变审计信息是审计“副产品”的认识,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力求实现报告与信息的双丰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的重要途径。审计项目的实施可以产生一系列审计成果,综合利用这些成果,可以综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抵御”、“消灭”、“修复”功能。一方面,审计报告是审计的法定文书,是审计档案必须的“硬件”。但其法定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削弱了审计成果的“阅读性”、“及时性”和“专题性”。因此,将审计报告和审计过程中的审计素材及时、全面地转化、提炼、升华为审计信息、简报和调研报告等,应当成为每个审计人员、每个审计项目的硬指标。另一方面,审计机关还应当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审计成果的汇总加工和业务指导,通过“剪裁”和“拼接”,有效地利用独立的、分散的审计素材,包括对“边角余料”的再加工利用;通过“合并同类项”、“深加工”,精炼和升华审计成果。第三,审计机关每年都要安排适当的时间,用来转化成果,将涉及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提出审计建议,完善体制机制存在缺陷,促进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5、“质量+效率”。在审计业务管理上要做好质量与效率的结合。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准则,积极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程质量控制,促进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为提高审计“免疫系统”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要讲求审计自身的成本和审计对象配合审计的成本,《审计法》也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要求,过高的成本不仅直接影响审计的时效性和成果,也有悖于“突出重点”的审计指导思想。
    6、“纪律+形象”。建设审计免疫系统,审计自身首先要具备免疫功能,同时还要具备与“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协调的功能。 廉洁是审计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一旦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就必然丧失发挥“免疫系统”作用的根本立场,丧失对入侵“病毒”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因此,必须强化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纪律+形象”就是在遵守纪律的同时,还要注重执法执纪的方式方法,避免生硬和简单,讲求文明审计,力求“润物无声”,树立审计形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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