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个必须”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客观公正
杨学芳(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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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多年来,如何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一直是各级审计机关探索的重点,笔者根据近年来的审计实践,谈点粗浅的认识,与同仁共勉。
    一是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审计评价应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依据审计查明的事实进行,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审计评价应避免相互矛盾。比如,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经济工作的主要成绩,这体现了审计机关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的理念。但是,在具体操作时,有的审计人员直接把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总结或被审计的领导提供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作为审计证据,照搬照抄其中的内容,但是有些数据和内容根本没有经过审计核实或无法进行查证核实,而且有些内容与审计事项不相关,审计人员变相的成了被审计者的“吹鼓手”,使审计评价存在较大的风险。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总结和被审计的领导提供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入手,了解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应该说是一种很好的方法,但是必须对有关的事项、数据进行审计核实,验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比如,中卫市审计局今年上半年在对某行政单位的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审核了该单位2007年的工作总结,其中的一段话“一年来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251.60万元(其中顶帐1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顶帐100万元,顶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为何财务账面没有任何记录和反映?审计人员以此为线索,展开了审计调查,最终查出3个缴费单位分别用商品房抵顶缴费近100万元手续不规范的违规问题。这个事实说明,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中的某些成绩不一定都是值得赞扬的,经过审计核实,有些还有可能成为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的线索。
    二是必须分清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注意区分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这是保证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的前提。在实施审计时,如果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账面反映的专项资金流向对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被审计的领导是否负有责任?应该负什么责任?有的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的领导应该负领导责任,有的认为应该负管理责任。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评价办法》(宁审责发〔2003〕64号)第五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评价,应当遵循直接性原则,评价事项应当是被审计对象职责范围内主管的经济业务,是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事项,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规定,因为这类问题不是被审计的领导职责范围内主管的经济业务,也不是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被审计的领导对此不应该负有责任。
    三是必须注重效益性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领导干部重要经济决策及其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相关规定情况作出的评价。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评价因为比较容易操作,评价内容比较完整。但对效益性和重要经济决策的评价比较肤浅,有的甚至没有效益性内容的评价,这种情况与目前提倡的绩效审计的理念是不相吻合的。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效益性的评价应该与重要经济决策的评价相结合,重点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投资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一定面面俱到,比如,可以选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任期内实施的1-2项重大投资项目,把决策程序、立项计划、批复与投资、招标、工程预算、决算等进行核对,并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有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如,2008年中卫市审计局对某镇党委书记兼镇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了解到该领导在该镇任期2年多共投入专项资金1009万元发展设施蔬菜产业,该镇共新增设施蔬菜大棚2000多座。审计组决定将这一重大投资事项作为经济效益评价的重点。审计人员实地抽查了该镇某个村400个设施蔬菜大棚,未发现闲置不种的空棚,入棚率达100%;又实地深入到10户设施蔬菜大棚种植户的家里或蔬菜大棚内,对经济效益进行调查了解,农户普遍反映:一个大棚农民个人一次性投资2万元左右,年平均纯收入0.5—1.3万元,与种植粮食相比,经济效益相对较好。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设施蔬菜已成为该镇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该领导任期内投资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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