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计“法”文化建设
符 宏(重庆市永川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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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审计事业的蓬勃发展,审计文化建设的高潮来临了!在先进的审计文化中,“依法审计”这句审计人的口号集中地反映出了审计“法”文化的内涵。喊出了审计人法的思想、品格、行为准则,展示出了当代审计精神。
    一、审计“法”文化是审计文化的基础
    我国现代审计事业的发展,催生了审计文化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物质与意识关系的理论表明,“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审计“法”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必然的。
    审计“法”文化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实践中产生的,具有审计特色的文化。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文化包括科学、艺术、交际方式等。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上的反映”。我们认为“文化”包括思想意识、道德观念、知识体系、生活方式、审美创造在内的人类创造的一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的总和。审计工作是一项执法工作,由此而产生审计文化必然具有鲜明的“法”文化特征。
    审计实践活动是审计“法”文化产生的基础即载体。审计“法”文化具体表现为审计“法”的观念和思想意识,《审计法》及其相关的规章制度,审计人员关于遵循法的习惯、法的品质和道德观念,审计人员法的专门知识,遵纪守法的生活和行为方式等
    1982年宪法赋予了审计在国家经济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审计机关依法而生。随即国务院颁发了《审计条例》,1994诞生了年我国第一部《审计法》,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法》作出了重大的修改,审计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是一个审计法制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其间,审计署先后颁布了《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实践出台了大量的工作规章和制度,丰富了审计法制工作。这个过程表明审计工作始终是在法的准绳下进行,审计机关和审计人的行为始终是在法的框架内开展,审计人的“法”文化是在这个发展变化过程中不断的积累和提高。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审计“法”文化,是审计文化的基础,是一代代审计人思想观念的结晶,工作方法和执法艺术的积累,制度及内部机制的完善,其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文化不可替代的。
    二、依法审计是审计精神的精髓
    首先,“依法审计”这句口号反映了审计思想、作风,是审计精神在主观上的集中体现。就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而言,依法审计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审计中起到主要或决定性作用。
    其次,“依法审计”这句口号在客观方面反映审计文化的实质。在审计文化中是最核心的、最纯粹的、最精华的。
    再次,“依法审计”作为审计精神,是因为它不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具有丰富的内涵。它包涵着执法的思想观念、执法的行为准则和习惯、审计“法”的制度化建设、审计人的法的专门知识和素养、审计执法职业道德、审计作风、审计执法经验与艺术等。
    三、宏扬审计法文化是审计事业重要保障
    提高法律意识是宏扬审计法文化的基础。法律意识,也称“法制观念”是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正确的法制观念对审计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是不断完善审计法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是正确执法的思想保证,是遵守法律的关键因素。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应当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尊重法治,没有正确的法的思想,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不可能得到遵守;
    要正确认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治的方法可能更简便,在短期内的效果可能更显现,容易诱导人们走向歧途;但审计事业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需要法治。
    第三,认真贯彻法治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基本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必须得到遵守。重视处理好法定与酌定情节的关系。一般来说法定是质的界线,法定的底线应当得到遵守;酌定是量的尺度,具有自由裁量的特点,应当实事求是的处理,并应当使处理尺度相对平衡。
    审计法治建设是审计“法”文化建设的根本途径。只有不断的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审计“法”文化才能得到发展。审计法治建设,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审计法治建设,首先必须遵循法的内在规律和一般原则,一切审计执法工作都必须符合“证据确实充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理处罚适当”这个基本标准。要进一步熟悉审计执法的个性特征、特点,针对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审计工作的实际,不断地研究完善审计法律制度,使审计法治工作符合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工作机制,如,可以学习参照检察院检委会的设立或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设立方式和工作制度,解决审理会类同于办公会的问题,推动审计机关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推动行政管理法制化。
    宏扬审计“法”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结晶,是人类在社会实践的产物;另一方面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因此,我们说宏扬审计“法”文化审计人是关键。
    宏扬审计“法”文化,首先是学习,提高法的知识和实践能力。多年的审计实践和审计人员成长进步证明,完成从一个财会、工程专业人员到具有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的转变,一个根本的标志是他对审计相关法律掌握的程度及实践的能力。审计人员不仅要熟练审计法,还必须学习经济法、合同法、会计法、招投标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法文化,才能适应现代审计工作的客观需要。
    审计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在观念上要解决“唯有财会人员才能从事审计工作”认识误区,应当高度重视人员结构调整,大力充实法学、工程、宣传文化等方面的人员,为加强和改善审计执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在干部选拔、晋升、奖励方面建立有利于法制干部成长的激励机制,防止客观歧视。
    树立依法审计的职业道德观。依法审计是审计职业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审计机关要长期开展依法审计为荣,反之为耻的荣辱观的教育,让依法审计深入人心。依法审计具有法与制度上的强制力,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的准绳。依法审计作为审计精神,不仅在审计人个体上要形成职业习惯,在审计机关要形成群体共识的执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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