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滞后问题的思考
冯 刚(陕西省韩城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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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对于完善新时期干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促进党政领导干部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前进的道路上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碰到了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其他审计工作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审计对象是“人”而不是“单位”,并且审计对象多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单位“一把手”。他们的决策能力,管理水平,自我约束能力如何,都是老百姓所关心的,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查出的领导干部贪污犯罪问题越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到社会关注度也就会越大。

    要使经济责任审计效果走到前列,审计部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就必须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办法。防止经济责任“审”和“用”的脱节。以下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如何改进审计方式,使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提出一些看法探讨如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由于组织人事工作的保密性,基本上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的办法,这样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特别是一些退下来的同志更为明显,会造成审计意见不能落实到位,审计决定执行难等问题。

    二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经济责任审计,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

    三是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力度不够。过去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但没有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四是遗留问题责任不清,“新官不理旧帐”现象得不到制止,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被审计者的“推过揽功”现象,对自己有利于的悉数笑纳,对自己不利的则推脱“是上任的事,我不知道”,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一些本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而不解决,给客观地认证审计责任增加了难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步较早,程序比较完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上求突破。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加强对权利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应从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切实增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创造性地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作为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审计工作,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配合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上求突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在于正确评价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用人提供依据。实行的届中审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先离任,后审计”这一不足,但没有解决根本性问题,能否在今后的工作中尝试实行“先审计—后离任”这一新模式,监督作用将更为明显。

    三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求突破。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我市在2001年成立由党委牵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也制定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但是在几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未能通力合作,互相协调,密切配合;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未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应用上求突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廉政建设中应用的合理性、充分性决定着其生命力。因此,组织部门、纪检机关要积极探索应用审计结果的方法和途径,组织部门不仅要与干部选拔工作挂钩,同时还应作为识别、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机关要把审计结果与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方面对于清政廉洁的干部要树立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查处。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要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经济监督有机结合,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力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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