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计方案质量应把握四个环节
宫金生(江苏省扬中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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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做的计划和安排。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在整个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审计方案起着“龙头”和“灵魂”作用。它对于审计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完成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控制作用。笔者结合审计工作实践,认为目前在审计方案的编制与执行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一、审计方案存在的问题

    1.准备阶段:审前调查不认真不充分。目前,部分审计人员对审前调查的认识模糊,对一些审计过的单位和项目自以为情况熟悉无需调查或者审前调查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没有按照审计项目的不同类型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审前调查,从而使审计方案的编制存在先天不足。

    2.编制阶段:审计方案的指导性不强,方案内容缺失。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审前调查不充分,依据个人经验编制的审计方案往往空话套话、原则性的话多,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重要项目(如同级审、行业审计)的审计工作方案未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仅由业务部门编制后就下达到审计组实施。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也未按规定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三是审计方案的内容缺失,尤其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风险的评估和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这些审计方案的必备内容,但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或审前调查不认真往往没有反映。

    3.执行阶段:偏离、随意调整及执行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一方面,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应当调整审计方案的事项时,往往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审计人员仍按原方案实施审计;另一方面,由于分工模糊,审计人员不按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步骤进行审计,而是凭经验审计,审计结果偏离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上述重审计方案的编制、轻审计方案执行的现象导致审计方案成了一种程序,一种形式,一种摆设,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检查阶段:责任追究未落实。根据现行的制度规定,对审计方案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审计组组长进行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和审计组所在部门进行的复核体现出来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手少或复核机制不健全原因,这种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质量控制办法虽然规定了三个层次的控制责任,但到目前为止,极少有人因为审计方案的编制、执行、调整不到位,出现问题而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仅停留在纸上,而未落到实处。

    二、提高审计方案质量的措施

    1.把好审前调查关,为编制审计方案奠定基础。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方案的必经途径。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个审计项目都认真开展审前调查,同时还要创新审计调查的时间和方式,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审前调查中的作用。通过审前调查,找出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为编制审计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把好审计方案编制关。当前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合理确定审计目标,审计目标要力求具体,切忌语言空洞,言之无物,不具备指导性和操作性;二是合理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对于应进行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的,不能认为麻烦而省略;三是对一些大的、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或者是初次进行审计的对象,为解决审计方案难以准确编制的问题,也为避免审计实施中多次调整方案,最好在编制工作方案之后,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可以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一些重点资金,重点明细项目的具体实施编制分步骤、分项目的实施方案;四是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坚持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必须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

    3.把好方案执行和调整关。审计方案一经审定通过,便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审计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分工和步骤实施审计,审计组长或主审应督促并检查审计组成员执行审计方案的情况,对出现了确需调整审计方案的情形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别报经相应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把好责任追究关。审计组长及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各司其职,必要时,复核机构可提前介入复核,及早防范审计风险,对未按审计方案进行审计或在实施审计时存在较大偏差的应当及时纠正,对造成违规违纪问题应当查处而未查出的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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