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级政府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唐燕平(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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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工作关系,本人近几年审计了相当部分的乡(镇)级财政财务收支。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指出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改进意见,希望有利于会计核算工作的改进和财政财务管理现状的改善,从而达到规范会计工作,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之目的。

    一、乡(镇)级政府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基础工作欠规范。财务人员都知道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但就是会计核算这一基本职能在乡(镇)级政府财政财务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登记账簿不完整以及不登记明细账簿等问题存在于相当一部分乡(镇)级政府财政财务工作当中。

    (1)使用会计科目不规范导致隐瞒预算收入。各乡(镇)级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核算中,尤其是撤消乡级财政体制后,大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在核算非本级预算收入时都是把这些收入收列“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并直接予以使用,很少有单位使用“应缴预算款”科目。审计时查看非本级预算收入是否足额缴库,试图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是难以发现问题的。

    (2)登记帐簿不规范导致账账不符、账表不符。个别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对往来款项的核算中不设置明细账簿,有些单位虽然设置了明细账簿但登记不完整。尤其是年终报送会计报表时经主管部门调整有关报表数据后,对调整事项不做必要的会计处理,更谈不上登记账簿,因此而引起的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的问题较为普遍。

    (3)会计凭证装订欠整洁。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在装订会计凭证时对原始凭证不做相应的技术处理,不求美观和整洁,只求一订了之,敷衍差事,审计时会计凭证缺页、掉页的现象时有发生。

        2、往来帐项不及时清理。会计核算工作中少不了涉及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关于往来款项的帐龄、帐由等一般性事项,直接询问财务人员往往是一问三不知,要不就是解释不清楚,这主要是因为前任会计交待不清,后任会计又懒于梳理以前年度的这些往往来来,会计工作没有遵循连续性原则,致使部分单位的往来帐上已累计有大量的余额,近年的有,时间久远长达十多年以前的也有,任其一“挂”了之。如个别单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往来款项至今还挂列在帐上,往来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有些往来或许是实在的,有些往来已根本不存在或成了无法清收清付的呆帐、死帐,造成这些呆帐、死帐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也不乏有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失误,事后又不予清理的事例,甚至个别单位连金融部门的贷款偿还与否都不清楚。

        3、收入、支出概念不清。这一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核算单位收支的真实和完整。大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平时的会计核算中乱列收入、乱挤支出。审计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核算单位把收到的款项,既不管资金的来源渠道,也不管资金的实际性质,一并挤入单位的“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大量的扶贫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专项资金收入充斥其中。核算支出时,只要是支出的款项,不管支出去向,也不管支出的实际内容,统统记入“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几乎存在于所有被审计单位的核算之中。

        4、报表信息不真实。审计中见到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审查报表,政府机关财务收支决算大多是平衡的,真实情况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目前的地方经济水平,真正能保证收支平衡的,只能是极少数单位,大部分单位要不节余少量,要不就是收支赤字。多数单位通常的做法是,年终试算出现节余则结转,如果出现赤字,不是将部分“暂存款”转为收入,就是将赤字挂列“暂付款”,任意调整往来科目,以求得收支平衡。虚增收入、虚减支出的现象异常普遍。审计中发现很多单位在“暂付款”中挂列历年收支赤字,少者几万元,多者几十万元。由此可见,报表数据不真实,更是不可信的,这种结果很容易误导报表的使用者,给决策者带来决策上的失误,。

    5、监督职能缺失。随着“一把手”负责制的特别强调,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特有监督职能。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会计人员起到的只是记帐员的作用,一切以领导的意识为标准,以领导的意志为转移,明明是招待费支出,为逃避监督、少交政府调控基金(个别地方为抑制招待费,对招待支出按比例征收一定的调控基金)而列入其他费用;明明是决算赤字,为彰显领导工作业绩,报表上反映的却是收支平衡……领导怎么说,账就怎么做——领导的“指示”成了会计人员遵循的工作潜规则,领导的旨意就是会计人员的“原则”和“制度”。会计监督成了书本上的概念。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方面的有之,笔者认为更多的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观方面领导给予指示和暗示的只是一部分,多数则是会计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核算错误。

    1、自身素质不高。笔者工作中接触到的这些基层会计人员,总的印象是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尽管这些会计人员大多都拥有中等专业学历,具备的只是一般的会计核算能力,缺乏行业性的会计核算素质,缺乏工作经验,更缺乏一定的工作应变能力。有些同志是从学校直接走上会计工作岗位的,有些同志则是从非会计岗位转行而来的,可以说,这些同志能把账记平衡,已经是不错的工作成绩了,要求他们搞好财务管理,给领导当好参谋,有点强人所难。他们的会计素质需要时间来提高,他们的会计素养需要实践来培养。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心是我们搞好一切工作的有力保障。有责任心而没有能力不一定不会把工作干好,有能力而没有责任心则一定不会把工作干好,这是谁都明白的浅显道理。审计中发现,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对待工作漫不经心,不及时处理账务,对原始凭证不认真审核,账务处理欠相关性考虑,登记账簿不完整等等,很多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就是因为这些会计人员工作责任心的欠缺导致了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情而发生了。

    3、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单位都制定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什么《会计岗位制度》、《出纳岗位制度》等等,单从制度建设上看是极其健全,但真正能落实到位的却极少,社会上流传的“制度往往是用来应付检查的”,这话不无理由,否者并非个案的会计人员携款潜逃的事怎么会时有发生。真正把制度落实了,非出纳人员怎么会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现金呢?!

    三、加强乡(镇)级政府会计核算的主要对策

     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影响核算单位的财务数据失真,同时也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控政策的制定。针对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整合会计资源,加大培训力度。

        为规范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湖南省多数县、市(区)于2001年相继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也称国库集中核算管理局),其工作人员大部分来源于乡(镇)级财政所的现职会计,素质较好的财务人员大多集中到了该单位,造成乡(镇)财政所会计人员的大面积短缺,于是相当一部分之前没有担任过会计工作,或对会计业务不是很熟悉的工作人员被“赶鸭子上架”充斥进了会计队伍。这一部分会计人员可谓良莠不齐,担任会计工作前有的仅做过出纳工作,个别的连出纳工作都没接触过,他们缺少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机会,目前还没有具备独立承担会计核算工作的素质。要使这些同志能够适应和满足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整合现有会计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这些人员的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尽快让这部分同志对业务熟悉起来。
 
    2、加强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现有的会计队伍中,一部分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对待工作却不安心、不上心,工作态度是不冒进,也不垫底,只求得过且过;另一部分会计基础知识相对薄弱的同志,对待工作则不专心、不用心,不专心于学习,不用心于生疏的专业工作,缺少工作热情,工作态度拖、拉、蒙。打消这些人的应付差事的消极工作观念,加强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势必成了当前乡(镇)级单位会计工作的一门必修课。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财经法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随着法制的越来越健全,整个社会进入了法制时代,人人要懂法,更要学会用法。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成了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计工作也应如此!社会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应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保证其运行的正常和健康的唯一办法,就是经济行为的操作者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如何搞好会计核算工作,不再局限于仅仅把账记平衡,在记好账的基础上还要保证所有的经济行为不违背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是所有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要学习和掌握好现行的法律法规,会计人员的自学是主要途径,同时相关部门的贯彻到位和对会计人员的及时培训也是提高会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4、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或会计工作)的考核机制。

    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仅靠行政手段是难以见效的。笔者认为,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或会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会计人员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会计工作的好坏、优劣与工资、奖金和职务升降挂起钩来,定期或不定期予以考核,奖励先进,惩处后进,应该是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搞好会计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

      5、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审计过程中,笔者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抱怨会计工作地位低下,会计工作无人重视……这与当前过分强调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会计工作置放在一个无足轻重的位置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众所周知,大多数经济案件无不与会计监督的缺失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权利一但缺少监督必将产生腐败。尽管会计监督不是阻止腐败产生的唯一“利器”,但会计监督的存在至少要让腐败的产生多走一些“弯路”。强化会计监督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财政财务管理秩序混乱,会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乡(镇)级政府财会人员缺少、现有会计人员素质较差的现状,有关部门要尽快加强对这些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财经法规办事,维护财经纪律;乡镇干部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各种财经规章制度,支持会计人员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职责;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财政部门要以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为依托,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要取消任职资格,吊销会计证,抓好会计人员业务质量的监督。

    当前乡(镇)级政府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危害性和腐蚀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值得高度重视。相信通过以上多种途径的治理,乡(镇)级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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