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及指标
金剑 蔡玉新 郭志坚(江苏省通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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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中央两办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把科局级、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纳入了审计范围。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既促进了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又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领域。

    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我国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基层的代言人,也是党的路线方针在农村的执行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带领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各地县级审计机关对这种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也总结了一定的工作经验。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对乡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文就结合工作实际,对建立健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及指标的必要性

    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否则就不能完整的、客观的评价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一)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起初,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于所在地区经济总体状况和有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管理的状况。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不断发展,乡镇领导干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逐步纳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内涵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上述新增发展考核指标也必须及时纳入到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来。通过强化对此方面考核指标的检查、评价,更好地促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需要。县级审计机关一线审计业务人员相对偏紧,而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尤其是遇到党委政府换届选举时,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审计力量就更加显得力不从心。通过建立健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及指标,审计机关可以将相对集中的工作任务与日常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在开展乡镇财政决算、涉农资金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评价指标,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前做好准备,这样,在日后党委政府换届选举时,也不会因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时间紧而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是防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风险的需要。在实践中,由于审计人员职业判断不同,导致评价不一致、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差别较大,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或同样的审计人员面对不同单位的相近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审计评价,甚至出现言过其实或不正确的评价,存在较大的经济责任评价风险,影响了审计的客观公正和审计的权威性。建立健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而形成统一、规范、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就有利于审计人员把握好审计评价尺度,防范和化解审计评价风险。

    二、设置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需遵循的原则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在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后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可能对县级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及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除了应遵循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设置具体审计评价指标时,还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要围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开展,侧重于对重要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规定情况等设置评价指标。

    (二)客观性原则。要明确界定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为主,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以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

    (三)谨慎性原则。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在审计职能和手段所涵盖的范围内设定评价指标,做到既实事求是,又客观可行。要利于审计评价过程中的运用,保证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

    (四)准确性原则。设定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尽量与上级对乡镇考核的经济发展等指标和财政收支指标衔接,要综合考虑当时的政策、法规及经济运行环境,力求评价指标准确。

    (五)可操作性原则。在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时要考虑到可操作性。一方面考虑到审计人员获取数据的渠道和计算的可行性,减少审计人员操作难度,以便获得可靠的数据;另一方面要使选择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可比性,尽可能剔除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以便在评价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时更加客观,更有说服力。

    三、建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及评价指标要注重科学性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出审事评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着重围绕 “四责一廉”来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即围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发展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和廉洁守纪情况”,设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和相应分值,并根据所在地区乡镇经济发展的特点,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分值。有关评价数据和资料可以通过有关渠道获取,从统计部门获取被审计对象所在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其他方面全市的平均水平指标等;从财政部门获取如全市财政收入平均水平等指标;从纪检部门获取如被审计对象个人廉洁自律及所在镇廉洁遵纪情况;从被审计对象所在镇获取部分数据、资料,通过对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获取财务数据和有关非财务数据,如经济发展责任、经济执行责任等方面的一些具体指标、镇党委政府出台的内部管理文件、制度、党委政府有关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纪要等。具体例举审计评价指标和方法:

    (一)经济发展责任及主要评价指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税收收入增长率、公益事业财政投入增长率、社会保障投入增长率,上述指标的内涵、数据来源及计分要求均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镇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与全市平均水平的相比,来测算出某项具体指标的得分,当增长率高于或等于平均数时得全分,低于全市平均数的,以该镇的增长率除以全市平均数(对于经济欠发达的镇,可以将全市平均水平适当下降,如将全市平均水平乘以0.8作为被除数)的得数,乘以权重分值的积分为其最终得分。

    (二)经济管理责任及主要评价指标:

    1.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一是制度建立情况。检查所在镇内控制度建立情况,以已建立的内控制度数量占应建立数量(须明确一般情况下镇需要建立的内控制度)的比例,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为其最终得分,高于权重分值按权重分值进行计,低于权重分值的按实际分值计分。二是制度执行情况。采取扣分法打分,直至扣完为止。即某一项资金审计中发现违反制度金额占该项资金总额的比例,该比例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对发生以下情况的,采取一票否决,即一次性扣完该项分值。如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私分、截留、挪用社会保障、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的。)

    2.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国有(集体)资产价值增值率=任期末所有者权益数/任期初所有者权益数,相比得数大于或等于1的得权重分值,小于1的则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进行计分。二是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以发现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金额占整个资产总额的比重,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注:对资产的购置是否通过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方面可以通过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来反映)

    3.政府性负债情况。一是任期末财政负债率=任期末财政负债余额/任期最后完整年度的GDP,与任期初的该比率相比,相比得数小于或等于1的得权重分值,大于1的,按得数减去1后的余额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二是任期内债务增加情况与债务化解情况相比较,相比得数小于或等于1的得权重分值;大于1的,按得数减去1后的余额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

    (三)经济执行责任及主要评价指标:

    1.财政收支综合平衡情况。任期内财政预算内、外收支是否平衡。如实现了财政预算内外综合平衡,该项评价得权重分值。如通过空调资金等手段虚假平衡的,则按违规资金占整个预算内外财政资金的比例,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进行扣分。

    2.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任期内违反财政、人事部门规定,超范围发放各种津贴、补贴,以违规金额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总额的比重,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进行扣分。

    3.招待费支出情况。任期内招待费支出占整个公务费支出的比重(不得超过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每超出标准一个百分点即扣减0.2分,直至扣完为止。

    4.招商引资费用情况。一是实际利用外资平均增长率=任期内各个年度利用外资增长率之和/任期年度数,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以得数乘权重分值的积数进行计分。二是对利用外资过程中发生的汇兑损失,实行扣分制,即审计每查实汇兑损失X万元,则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四)经济决策责任及主要评价指标:

    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主要针对镇级的重大决策议事规则或制度的建立,主要指镇公益设施及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等较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注:可以用经济数量来衡量,即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公益事业或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达到X万元起,国有、集体土地出让X亩起,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达到X万元起,就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决策)。实行扣分制,发现核实每缺少一项制度的扣减0.2分,直至扣完为止。

    2.检查经济决策执行情况。收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大经济事项,通过审计核实是否存在未经集体民主决策的情况发生,每发生一起采取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五)廉洁守纪情况及主要评价指标:

    1.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对任期内违纪金额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的每5万元扣1分,应负主管责任的每10万元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任期内有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金额每3000元扣1分,超过一定时间(X个月)借用公款(X万元)或借用公物金额达(X万元),每查实一起扣1 分。

    3.所在镇干部职工廉政建设情况。任期内所在镇干部职工有无因违反财经法规,被镇纪委查处的每一起扣0.2分,被市纪委查处每一起0.5分,被法院判刑的每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以上各项评价指标的汇总得分,可以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通过对建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建立原则的理解与认识,以及对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方法、分值测算等方面的初步探索,旨在规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为干部监督和干部管理部门提供干部任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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