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
许敏(江苏省江阴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9日】
【来源:江苏省江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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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现阶段审计工作的新要求。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对于强化预算监督,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中,确立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是正确评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前提条件。为此,本文针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中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做一些初步探讨。

    一、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投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的行为。围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完善法制、制约权力、提高效益”的目标,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实现和程度进行评价和审核评估。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最终目标是对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应当贯穿整个项目周期。

      (一)项目前期绩效审计评价,是在安排项目投资预算前,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项目在社会、经济、财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估,判断项目投资效益、效果和投资风险等。

      (二)项目建设期绩效审计评价,是对建设期项目工程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各项合同执行情况、投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建设工期及施工管理水平、对环境的影响等。

      (三)项目竣工运营期绩效审计评价,是对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实际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主要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或者达到目标的程度、成本效益分析评价、对社会经济实际影响、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开展的时间较晚,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包括:

     (一)评价指标很不完整。偏重于经济效益的考核,缺乏社会、生态环境效益方面的综合评价;偏重于短期效益,忽视长期效益的评价;偏重项目本身局部效益,忽视宏观整体效益的评价。

     (二)缺乏统一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评价指标缺乏横向的可比性。

     (三)定性评价较多、定量评价较少。

     (四)缺乏项目全过程综合评价。偏重于事后财务评价,缺乏项目开工前管理、项目运作过程的监控和项目运行后的效益追踪评价,尤其是缺乏项目工程管理方面的评价。

    三、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评价指标应与审计目标有直接的联系,不能因为容易收集就使用。只有从审计目标出发,围绕审计目标来选择和确定审计标准,才能准确地对项目效益作出客观评价。

      (二)系统性与完整性原则。由于项目效益包含项目管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要全面地认识评价对象,必须选择多指标,所选择的评价指标必须能反映整体特征的多信息,将各指标的评价值综合在一起,才能够在整体上反映被评价对象。 

      (三)可操作原则。评价指标的设置应该简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指标不仅要科学客观,能够得到社会、专家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而且要简明扼要、实用、可操作,要易于判断、理解和接受,表达要清楚,不存在分歧。

      (四)适当原则。效益审计侧重于战略评价,因此,指标的设置在反映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基本特点的基础上,不宜太多,数量要适当,指标之间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相关性,避免指标相互重叠和重复评价,避免指标评价结果相互抵消。

    四、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

   (一)项目前期绩效审计评价指标

    1、投资决策指标:主要反映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项目立项、审批和决策等环节是否规范,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建设规模是否适当,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是否有利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有利于搞好综合平衡。可设置项目目标科学性、项目可行性、项目决策程度合规性、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性等指标。
    2、资金筹集指标:主要反映项目资金筹措计划是否符合规定,财政资金规模、结构是否合理,资金数额和到位时间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满足项目进度需要。可设置资金来源合规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财政资金依存度等指标。

   (二)项目建设期绩效审计评价指标

    1、项目建设管理指标:要反映项目征地拆迁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现场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采购等环节是否按“三公”原则进行招投标,是否按合同执行,项目完成进度是否与预期(设计)目标一致,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有无擅自增加建设内容以及存在损失浪费现象等。可设置征地拆迁合规合法性、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度、项目招投标率、工程提前(延期)完成时间、未按计划完工工程比重、工程质量合格品率、工程质量优良品率、建设投资增减额、项目目标实现程度、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损失浪费现象等指标。

    2、资金使用指标:主要反映与项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项目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关键制度和管理环节是否有效;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被截留、转移、挪用、挤占等问题;项目资金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支出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开支标准。该项可设置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性、资金使用范围合规性、资金支出结构合理性、资金使用率、资金支出效果率等指标。

    (三)项目竣工运营期绩效审计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可设置政策符合性、就业效益、资源利用效益、社会发展影响率、社会满意度、综合社会贡献、可持续发展率等指标。实践中需要与项目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并聘请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确定。也可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抽样调查等方式定性分析。

    2、经济效益指标:可设置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税率等指标。评价的基本方法采用对比法,收集整理项目建成后实际运营能力的技术财务指标,以预期目标、设计的技术指标和同类项目的平均先进指标为依据进行对比分析。

    3、环境效益指标:可设置政治环境影响、文化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指标。实践中需要与项目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并聘请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确定。

    上述评价是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中一般性的指标。具体到某一个项目评价时,就根据项目的具体用途性质有针对性的选择运用,并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进行有侧重的补充,并进行适当的检查与修正,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考虑定量与定性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统一与专门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现实效益和长远效益的有机结合,现实效益与潜在效益的有机结合、社会宏观效益与行业、单位微观效益的有机结合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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