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涉农基建工程效益审计
张建良(江苏省吴江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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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农业的多种功能日益凸现,农业的基础作用日益彰显。前不久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审计部门,如何从审计的职能出发,更好地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笔者不揣浅薄,觉得应该从“上下联动、左右结合、内外合作”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涉农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一、上下联动。针对镇村及相关部门审计制度不完善,项目送审不及时、不到位的状况,吴江市审计局从明确审计范围,严格送审制度,督促加强镇村公务公开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涉农资金审计覆盖面。并通过实地察看、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竣工项目日常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情况,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鼓励检举揭发涉农资金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的问题,从而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得涉农资金更好的落到实处,有效推动农村基础建设的发展,真正做到利农惠农。

    二、左右结合。在具体操作中,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与涉农工程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协调联系,齐管共抓。如把涉农工程审计中发现的招投标制度缺失和不完善,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缺乏有效监督责任机制等问题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暴露,作为考核评价因素之一;同时,也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涉农工程项目规避市场招投标,未经审计便结算列支,财务决算虚列、虚报等问题作为涉农工程审计重点督查、整改的突破口,通过不同项目间的协调联系,把相关问题在各类审计中交叉反映 、揭露,更利于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落实整改。

    三、内外合作。涉农基建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因此在审计实施中要充分重视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合作,不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涉农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与外部机构的合作包括: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一起论证涉农基建项目对农业综合开发的作用;与工程审价机构的合作,如有的还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价;与工程监理部门的合作,内审人员应充分利用监理人员的工作,遇到专业问题时可向他们请教;与工程验收部门的合作,获知验收的重要信息和查阅验收资料,有助于审计的开展……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对涉农基建项目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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