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务实作为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管深入落实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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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赋予了新常态下审计监督新的内涵和新的任务要求,审计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笔者认为,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化落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贯彻落实意见与促进当前供给侧改革有机结合,促进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有效执行。

首先要坚持依法审计,强化国企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公权力,对审计发现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动真碰硬,敢于担当,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新活力和审计影响力。

其次要当好党委政府的“眼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功能”作用。着力查处和揭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重点关注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缺陷,审慎区分无意过失和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为党委选人用人和政府决策部署,当好“参谋”、把好“关口”。

第三要创新审计监督形式,积极探索实践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联审、联动、联系机制。尤其在重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监督上,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理念,做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实现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监督全覆盖。

作者姓名:魏明坤     单位:江苏省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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