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清廉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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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浙江会稽太守刘宠在任上勤政为民、清廉自律,3年后被调往京城任职。临走时,众多老百姓自发赶来送行。一位老人说:“以前为官者贪钱恋物,常常闹得鸡犬不宁,百姓寝食不安。自从您任太守,官吏克己奉公,百姓安居乐业。今日太守要走,大家实感难舍难离,专程相送,以表心意。”说着,每人托出100文钱,要交给刘宠留着途中使用。刘宠再三推辞,盛情难却,便象征性地收下一文钱。当行至绍兴西小江时,他将这一文钱投进清澈的江水之中,以表明自己“一钱不敢拿”的清廉自守志向。

据《北史》载,北朝时期,北魏河间人邢臧因博学多思,为太学博士,曾任东牟太守、安东将军等职,“时天下多事,在职少能廉白,臧独清慎奉法,吏民爱之”。在我国历史上,南北朝可谓乱世,战乱不断,朝代更迭,一些名士因“思治而不得”,只好“苟且性命于乱世”。在这种统治混乱的情况下,在职的官员“少能廉白”也就不难理解。而邢臧能得此评价,可见邢臧清廉之难得。

不论是“一钱太守”刘宠的“一钱不敢拿”,还是邢臧始终坚持“清慎奉法”,都是来自内心的坚守和信仰。那就是,不管别人如何做,不管他人怎么想,我自有心灵的底线和固守的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绝不做愧对国家、愧对人民的事。

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历代儒家学者,都强调做官为吏,以廉为先。古往今来,清官廉吏总是受到老百姓的崇敬与爱戴。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可谓廉吏辈出,而包拯、海瑞、于谦、于成龙等这些广为人知的名字,更是时常挂在老百姓的嘴边,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清廉久久传颂。

清廉,永远是人民的期盼,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廉作为一种信念、一种精神,总是一脉相承、绵绵不绝。党的好干部孔繁森去世后,别人在料理他的后事时,发现他留下的遗产竟然只有86角钱。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多次工作调动,还有儿女升学,他都从不张扬,不给别人一点送礼的由头,不让自己有半点腐败的念头。还有焦裕禄、牛玉儒、汪洋湖……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字,早已成为一种清廉的符号。他们都是党的优秀领导干部,他们用清正为民、廉洁奉公,在群众心中树起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展现人民公仆的清廉本色。

与清廉相对应的是贪婪,坚守不住清廉往往就会滑向贪婪的深渊。“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在党员干部中,就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忘却了公仆的本色,无法遏止自己的贪欲,没能坚守应有的清廉。从“新中国第一贪”张子善、刘青山到“河北第一秘”李真,从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到人称“贪官总司令”的刘方仁,从胡长清到王怀忠,从毕玉玺到卢万里,从杨秀珠到许运鸿……这些贪官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从党的领导干部堕落为寡廉鲜耻的腐败分子,从人民的公仆蜕变为人民的罪人。事实上,一些贪腐分子开始时也能廉洁自律,后来就渐渐放松了心理防线,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作为共产党人,清廉是最起码的要求,坚守清廉就是守住公仆的本色。坚守清廉,首先要牢记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关键在于能否保持本色,能否做好党员该做的事,不做党员不该做的事。坚守清廉,需要淡泊名利。元朝陶宗仪在《辍耕录》中说:“问生长久视之道,则清心寡欲。”淡泊里能生长出艰苦奋斗的无限生命力,富贵中却孕育着奢靡腐败的酵母菌。大凡真正“淡泊”之人,皆能置个人得失于度外,视名利如粪土,心态平和,操守清廉。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更应当把党的事业看得重一些,把个人的利益得失看得淡一点,把清正廉洁作为成事之基、立身之魂,任何时候都要坚守清廉,甘于奉献,自觉做到以俭为荣,以苦为乐,奉献为德,洁身自好。坚守清廉,还需要加强自律。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的同时,还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注重自我监督,慎独、慎微,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

坚守清廉,是一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态度,是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魅力人格,是一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脱俗境界,是一种“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高尚情怀。坚守清廉,就是要坚持不懈地自我反省、自我检讨、自我打扫“灰尘”,时时处处把握住操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坚守住预防腐败的“堤坝”。

作者姓名:夏莹 单位: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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