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的公章也要严监管
张良玉(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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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体披露了某地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同家人出行受到巡警的帮助,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私用公章,向警方寄去了一封私人感谢信,被网民发到网上后受到热议。最近,他因此事受到了警告处分。  

擅自私用一次公章,虽未导致严重后果,但受到了纪律处分,而且还是领导,这给随心所欲使用公章,不以为然的人,上了一课,敲了一记警钟。的确,现实生活中,少数审计机关在公章管理和使用中,也存在诸多随意和失范问题。有的未建立健全印章管理使用和问责制度,印章长年放在领导身边保管;有的领导打个招呼,或者找人说个情,管章者碍于情面,公章便会很方便地被使用;有的印章使用公私不分,违法违规,甚至连照顾子女入学、要求法院改判官司的公函,都加盖单位公章;有的公章管理者上行下效,胆大妄为,以章谋私,引发了民事纠纷。

公章虽“小”,但代表着公权力和单位信用,保管和使用不当,会衍生权力寻租、合同诈骗、劳资纠纷、国有资产流失、公信力受损等问题。当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同样包括小小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权。既要对违规使用者严肃查处和惩戒,以儆效尤,也要建立健全公章管理制度,修补和堵塞制度漏洞,扫清监管盲区,防控公权私用和滥用。审计机关领导应加强自律,做到公私分明,照章办事,为公章规范使用创造良好环境。对于公章管理人员,也要严格教育,严格检查和监督,明确使用规范和程序,加大警戒、约束和问责力度,使职权在制度的轨道上正确行使。(张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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