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规党纪” 明“审计事理”
刘颖(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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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高潮。学习贯彻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结合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目标,突出学习重点,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长征精神。为实现中国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学好“党规”。中共中央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通过学习,知晓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总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制定,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

学好“党纪”。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知晓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个人和家庭重大情况;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总之,10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政治信号。广大审计干部,要通过学“党规党纪”,更明“审计事理”,将学习贯彻贯穿于审计日常工作中,通过学习转化成公正执法正能量,力促各级审计事业大发展。(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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