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审计结果的提供者与主要运用者
邓雁富(湖北崇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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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业务形成的劳动成果,是审计工作最终结论的具体体现形式,是审计成效的集中反映,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审计结果对于审计机关、被审计对象、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一、审计结果的提供者

审计机关,是审计结果的提供者,审计结果质量的优劣,审计人员是决定性因素。如果遇到阻力就绕着走不敢审,碰到难度大的就泄气不想审,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会审,或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围绕问题找原因,就难以揭示审计对象所在领域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扭曲、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就难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结果的价值就会打折扣。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首先信念要“坚”。“士贵立志,志不立则无成”,只有树立“为民而审,为国而计”的理念,才能在审计工作中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其次是触角要“灵”。要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去思考、去着笔,多提真知灼见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助力国家立好制、用好权、办好事、理好财;再就是本领要“硬”。“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精湛的专业素养,才能“审得出”、“道得明”、“写得清”,才能保证审计结果专业尺度“精”、运用法律“准”、陈述数据“真”、参阅价值“高”,审计结果才会全面进入领导决策视野,才会得到社会认可,才会被充分利用。

二、审计结果的主要运用者

审计结果的落实是衡量和评判政府审计工作成败与否的重要依据,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监督和制约权力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都提出了要建立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被审计对象、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是审计结果的主要运用者,更应身体力行,率垂先范。一是要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党委政府要把审计结果运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督查,经常过问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汇总、通报,并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二是要切实维护审计成果运用。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利用各自职能加强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回访、约谈,要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问责追责的依据,从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履责,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三是要全面监督审计成果运用。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让群众了解审计结果,监督审计结果,扩大审计监督的影响范围,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效能。四是要科学发挥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对审计结果深度开发。要立足服务宏观大局,从满足领导决策和政府管理的角度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进行精准定位,并进行深度分析挖掘,提炼出含金量高的审计成果,利于被审计对象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邓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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