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节日病”需要警钟响起来
董长富(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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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近期查办的4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案例,涉及违规使用扶贫款收送礼品、用公款送礼、套取使用会议费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均为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顶风违纪行为。相关当事人分别到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等党政纪处分和处理。(912日《新快报》)

中秋国庆“双节”,是“四风”容易反弹,也是“节日病”容易复发的重要时间节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无禁区、“零容忍”。

其中,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例,作为一个正风肃纪、预防“节日病”的一个重要手段,要用起来,要用得好,以达到鸣响警钟和警报,形成警醒、威慑和约束之效。因为,现实的反面典型以及教训,往往比空乏的说教,更能触及和震撼人的心灵,更能发挥警示和警醒作用,从而强化自警自律自爱自重,让大家引以为戒。

特别是节日期间,礼尚往来、请客送礼比较普遍,见多不怪,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往往打着答谢和拜访,以及为职工谋福利的幌子,行违规送礼和搞福利之实,一些人思想麻痹,自我要求放松,在予和受时,不经意间便会触犯八项规定。此时,更需要给大家发一点“清凉剂”,敲一敲警钟,上一上“紧箍咒”,往纪律“高压线”上输一输“高压电”,以使大家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保持对党政纪的敬畏和尊崇之心,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和“免疫力”,避免染上“节日病”。

包括各级审计机关在内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前一段时间,查处的发生在本系统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发出警示,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开出药方,让大家知道哪些禁区不可闯,哪些红线不能踩,莽闯和践踏将会产生什么后果。也许有人说,我们审计系统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不能无中生有,敲警钟啊!遇到此种情形,也要尽到教育引导提醒责任,把外地审计机关或者系统外的警钟,来个“拿来主义”和“借船出海”,发出振聋发聩的警钟声。

这就需要通过内网和审计人微信平台,或者采用下发内部文件的形式,转载和传达中央、省、市纪律,以及其他审计机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提出举一反三,联系实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通知要求,发出明确的规矩和禁令信号,让警钟在审计人身边响起来,让警钟声声传不息,入审计人耳,入审计人心,让审计人都知道纪律的高压线是通了“电”的,是长了“牙齿”的,无视不得,轻慢不得。无论职位高低,谁违纪,都会受到“热炉法则”的惩罚。

这样,就会达到别人“生病”,自己吃药;别人中毒,全面消毒,从而预防“节日病”复发和传染,最大限度保护和爱护党员干部,确保把纪律挺在前面,令行禁止的实际效果。(董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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