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拉开序幕,透露“三个”信号
董长富(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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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审计署网站721日审计要闻栏目报道,721日上午,浙江正式启动了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从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作出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重大决策部署,到正式试点,期间已有一段时间,不少基层审计人员都在关心和打听这方面的消息,都在翘首盼望试点早点开始、推广早日进行。浙江省的试点,终于拉开序幕,预示着其他省份的试点,也将快马加鞭。广大审计人员听得久了“楼梯响”,不久也会见到“人下来”。这的确是一件振奋人心、充满期待的消息。

试点的重要性无需多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从媒体上获悉,浙江是打响试点“第一枪”的省份,他们的试点经验,对其他省份的试点工作,也有参考借鉴作用。所以,试点动员部署会上的主要精神,便有了解读的意义。笔者试着从这个角度,去发掘有价值信号,为其他地区的试点工作,提供一点实际指引。

信号一,要明确大的改革方向。有些审计人员对管理体制改革,心存疑虑:是不是人财物直管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话就可以不听了?或者,除了“一把手”的管辖权上收一级,其他人员的管辖权仍在地方,是不是跟过去没有质的区别?这次,浙江的试点精神,透露出改革试点大的方向,即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没有变,审计机关是同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属性没有变,地方审计机关不可以摆脱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也不可以只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而置人财物管理改革于不顾或轻视。改革偏离这个大的方向,不能正确处理上级党委政府和审计机关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审计机关的关系,就会违背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不仅不能成功,甚至还会误入歧途。

信号二,要加强改革组织领导。有些审计人员以为,改革试点应该是审计机关的事情,即上级审计机关拿出顶层设计方案,再有计划地逐步实施,好象跟地方党委政府没有多大关系。这次浙江的试点,明确告诉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的协调指导,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整改。至于,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审计机关要当仁不让地进行研究探讨解决,对试点方案不断加以完善。试点的经验,也要由审计机关来及时总结,为全国面上改革积极探索路子。

信号三,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的任务和措施繁重巨大,这次浙江的试点就有七方面31项之多。把试点的任务完成好,真正为全国面上的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需要积极稳妥有序有效地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也就是就说把每一项改革任务和措施,都要进行细化分工,对应到地区、部门和人头上,有的还要对应到牵头部门上,对没有按期保质完成的,要进行督察问责。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是要求,试点要按计划进行,要明确规定在什么时间内完成,促进试点单位提高效率,确保每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保持稳定是根本,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董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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