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偏颇与审计
邓雁富(湖北省崇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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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颇的本义有偏向;不公正。实事求是而言,我国审计队伍通过历史风雨的洗砺和考验,已成为一支讲政治、有操守、能征善战的共和国经济卫士。为民而审,为国而计已在每个审计人员心中打下深深烙印。有意偏颇性的徇私情、枉国法几乎是没有的事,也就是说在当下,“偏颇”二字是字典里的事,主观上不会出现在审计铁军队伍中。

但是,无意偏颇存不存呢?当今社会经济生活更具复杂性、不确定性、隐闭性。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者如果缺乏应有的运用法律的“准”,缺乏应有的专业尺度的“精”,缺乏应有的识别能力的“敏”,导致工作中不能“火眼金睛”,就会影响审计结果的“真”,使《审计报告》出现偏颇而不觉,出现风险而不知,最后审计公正性受到质疑,审计作用就会打折扣。

重视审计的无意偏颇是新时期新常态下对审计工作者的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要做到零偏颇。除国家制定科学的审计制度和问责机制以外,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不断加强执业素质的培养,杜绝道德的失范;不断掌握新法规的运用能力;不断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能,具备细致的调查能力、敏锐的分析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不断掌握审计活动的内在规律。只有不断反思,不断完善,不断超越,丰富经验,才能写出水平更高,针对性更强,更贴近实际的无偏颇性审计报告,才能确保审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邓雁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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