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先从交党费这件小事开始
侯天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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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指出,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早在今年四月,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e题”栏目就向网友提了一个问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你做到了吗?”广大网友积极踊跃,纷纷在网站留言板和微信公众号留言,讲述关于交党费这件事的故事和思考。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觉、按时、足额。按说这是常识,应该不是问题。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甚至有些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对交党费这样的“小事”却没放在心上,每月都要党小组长上门催了才想起来交党费,有的人嫌麻烦、图省事,一个季度、半年甚至攒一年才交一次;有的斤斤计较,总是把“某某单位才交几块党费”挂在嘴上。自己工资提了很高兴,但党费交纳基数跟着调整就老大不高兴,老是觉得自己党费交得太多“吃亏”了。

在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上出问题,原因有三:一是少数党员入党后,放松思想改造,降低党员标准,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只要党员招牌,不起党员作用,自然想不起来交党费。二是个别党员,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脱离于组织之外,只要组织权力,不要组织纪律,当特殊党员,自然不屑于交党费。三是有些单位党的组织不健全,党内生活不正规,党小组长形同虚设,很长时间不开一次小组会,出现交党费找不到党小组长的现象。

王愿坚的小说《党费》中有处于白色恐怖下的闽粤赣边区女共产党员黄新为筹集党费和掩护联络员而壮烈牺牲的动人故事;《星火燎原》有一位老人身无分文,无法交党费,用几粒白石子向组织表达自己的心意;汶川大地震时,国难当头,无数党员干部纷纷上交“特殊党费”……无论何种形式,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所上交的党费无不带着对党的敬仰与忠诚,在关键时刻,他们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去交党费!

雷锋同志说得好:“党费,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几角钱,这是衡量共产党员党的观念的一种标志。”缴纳党费,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仪式,它能时常提醒我们,“我是一名党员”,从而强化党员意识、不忘党员职责、保持党员作风、增强党性锤炼。是不是遵守党章规定按期交纳党费,衡量着一名党员的党性观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把“按期交纳党费”同“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一起,并列为申请入党的必备条件,这足以说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一名党员的意义。

当下,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之际,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日常,从不按规定交党费这种“小问题”一点一滴抓起。作为一名党员,要以严肃的态度看待交纳党费中种种不严肃的做法,在对照党章检查自己是否真正符合共产党员条件的时候,都不要忘了问一问自己:“我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了吗?”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标准很多,途径很多,但最终的落脚点还要落在如何“做”上。当先锋、讲党性,每位共产党员不妨先从自觉交纳党费“这件小事”开始。(侯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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