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提升新能力 力求新作为——浅谈新常态下如何做好特派办审计和审理工作
郑锐(审计署长春办)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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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审计署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意见》,作为特派办的一名审理人员,笔者结合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如何转变审计理念、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和审理工作进行了思考:

首要任务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适应新常态首先要对新常态有正确地认知,对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有准确地把握,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对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反复学、持续学,深刻领会新常态下我国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准确把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和精神实质,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既不以新制度去衡量老问题,也不以不符合改革发展的旧制度去衡量改革发展中的创新事项,与此同时,也就要求审理人员对问题的把握不能机械,不能生搬硬套,在做到法规充分适当的同时,还要分析事情本身是否符合改革发展,是否符合新常态下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为主观故意,主动转变审理的思维和理念,更好地发挥审理的作用。

关键环节是转变理念、努力创新。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更加要求我们问题导向与客观求实并重,既要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又要将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其区分开来,这就要求我们在审理过程中,既要准确把握各项基本法律法规,又要更加注重对问题产生原因的关注,唯此才能拨云见日,正确评价事情本身是否符合我国当前的改革发展方向,是否属于缺乏经验的失误或者无意的过失,才能提出恰当的审理意见,使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既定性准确又符合实际。

努力方向是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应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在新时期,审计将继续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并将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要顺应时势,转变审计理念,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与新常态下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相对照,进而发现新旧制度间相矛盾、不适应的部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以审计的视角、以审计的方式积极揭示反映,促进国家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各项机制体制更加符合当前改革发展的形势。

实现途径是提升能力、改进方法。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对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审理人员,在新时期的审计工作中要更加注重知识的更新,包括各项基本法律法规、国家的大政方针、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改革发展思路以及经济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有了丰厚的知识储备才能对问题有精准的把握,并要在审理工作中深入思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与一线审计人员沟通,力求在问题的把握上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又顺应改革发展的方向。同时,还要在工作中勤于总结,发现自身在思维方式、判断标准上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努力提高,力求创新。(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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