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干部与监督服务对象要保持“亲”“清”关系
田建东(河北省永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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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结合审计实际,笔者认为审计干部与监督服务对象也要保持“亲”“清”关系。

“亲”就是要求审计干部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对监督服务对象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体制机制上的漏洞,要积极作为,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日常工作中,为监督服务对象建立政策咨询平台,帮助监督服务对象提供政策上的咨询与服务,及时纠正其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监督服务对象而言,所谓“亲”,就是要积极主动同审计机关多沟通多交流,对审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讲真话,说实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清”就是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审计干部要一身正气、克己奉公,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保证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对监督服务对象而言,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做到一门心思谋发展,集中精力干事创业,不能投机取巧、动歪脑筋。

总之,审计干部与监督服务对象要时刻保持“亲”、“清”关系,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守纪律讲规矩,提高作风修养,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助力。(田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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