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变”与“不变”的辩证思维推进审计工作创新
何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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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审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创新作为更好履职的动力源泉。如何创新审计工作,对审计机关而言,既是一个认识层面上的重大课题,更是一个实践层面的重大课题,需要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强力推进,关键要在准确把握“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上做好文章。

一、服务发展的理念不能变,但思维模式要转变。服务改革发展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改变。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中,审计人员往往是重视审计监督,忽视服务职能,尚未真正实现由传统监督理念向审计服务理念转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履行好审计的法定职责,重点要转变过去那种重监督、轻服务的思维模式,牢固树立监督、服务“两手抓”的理念,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要强化大局意识,将审计关口前移,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提供公共资金、政府投资、民生事业等方面的审计支持,提供潜在风险与原因分析等方面的决策参考。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审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反映存在问题,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多方联动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审计成效。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影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共性问题,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促进体制机制的完善,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改革发展。

二、审计监督的力度不能变,但审计重点要转变。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四个全面”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因此,审计监督的力度不能有丝毫放松。审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哪里突破,在哪些方面着力,对审计工作是一个现实考验。如果抓不住主要矛盾,平均用力,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要把审计重点由关注真实性、合法性为主向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并重转变。要突出抓好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政令畅通。强化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效益审计,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重点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露和反映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转型升级的决心不能变,但思路举措要转变。加快审计转型升级是推动审计工作创新的必然选择,不能有丝毫改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改革进程的深入推进,国家提出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现有的国家审计资源远远不能适应审计的需求,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是当前审计机关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必须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审计管理方式、技术手段和队伍建设。要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统筹整合审计人员、审计工具资源,提高审计效能。要加快审计手段的转型升级,由传统手工审计向现代化审计转变,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展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审计和综合分析,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快审计队伍的转型升级,扎实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审计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信息技术培训,掌握先进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建立激励机制,从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制定和完善考核机制,激发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

对于审计机关而言,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必须准确和灵活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既要明确哪些要变、哪些不能变,更要明确如何加快“变”,在“变”与“不变”中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色的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之路。(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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