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强化“执行力” 须从“定责、履责、问责”三方面入手
梁正、胡广生(江苏省泗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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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第13集团军视察时强调:各级要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来源:18日,《人民日报》)

习主席的这段重要讲话,虽然是对军队而言,但笔者认为,对当前审计制度改革和发展,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作出了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决策部署;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这些都为审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而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就必须要强化“执行力”,否则,一切改革措施都可能因为“执行不力”而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依笔者之见,审计机关要强化“执行力”,须从定责、履责、问责三方面入手:

一是定责。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更谈不上执行力。因此,要依据各项目标,把责任定好。各级审计机关,面对新目标、新任务,都会依据自身实际,制定出新的奋斗目标,而实现这些目标,靠的是各级审计机关以及全体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对目标不仅要逐级分解,还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无论你是领导干部,还是一线审计人员,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责任目标。有了责任,才有工作动力。目前,我们面临的审计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提高执行力,就要层层落实责任。如,中办、国办《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已经下发,眼下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进行目标责任落实。比如,就“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件事,审计署要对试点省份,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执行力,推动审计制度改革向前发展。

二是履责。履责就是执行,履责的过程就是执行的过程,履责的好坏就是对执行力强弱的最好检验。我们审计人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把工作挂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效果上。首先审计人员要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以提高履责能力。其次,要始终坚持依法审计,一切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违法违规行为敢于揭露、不徇私情,同时,干净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提高履责保障。第三,要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确定下来的工作目标,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义无反顾的推进,以提高履责效能。

三是问责。责任履行如何,目标完成如何,靠的是问责。有定责、履责而无问责,责任就会被虚化,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当前,党中央作出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决策部署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审计署2016年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都已下发各地区、各部门。现在全国各地审计机关,都在认真地学习贯彻该文件,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都在紧锣密鼓的谋划2016年审计工作。改革措施和今年的审计工作计划,得到了贯彻落实没有?这些,都需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在问责上动真的,来实的,要把“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视情节轻重,对不定责、不履责,不思进取、等待观望的人,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对执行快、执行好的要给予表扬鼓励,对执行慢、执行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让履责好的吃亏,更不能让履责差得占便宜,要在各级审计机关形成一种良好的责任导向,提升各级审计机关的整体“执行力”、战斗力,激励全体审计人员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想作为、会作为、能作为。(梁正、胡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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