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从审“安全线”
李道立(湖北省南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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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线是生产生活中广泛运用的防护措施,具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审计部门承担着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完善国家治理的重大使命和责任,也有一条“安全线”。从当下来说,这就是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有中有戒不妄为。为此,需要切实把握好“三不”。

小节不容忽视。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审计风险防控,事关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机关形象和审计工作发展大局,坚持把风险教育理念作为风险防控之“弦”。一是着力抓好质量风险教育。通过不断打造审计精品项目等活动,牢固树立审计干部质量风险意识。把审计风险防控提升到审计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谋划,进一步把对审计风险的认识和评估转化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将审计风险防控置于制度化的平台上,真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大力培植风险防控理念。大力加强对“以廉兴审,强审促廉”的认知和共识,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廉政风险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审计点等活动,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教育平台,使审计风险教育逐步由说教变为引导,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封闭变为开放,真正入眼、入脑、入心,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审计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三是重视构建审计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一手抓审计事业发展,一手抓审计风险防控,把如何在审计权力不断扩大的同时防范各类风险,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拓展风险防控共识,明确风险防控思路,建立风险防控格局。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内容、重要事件、重要时期和重要决策风险防控的八大重点,通过多形式、高密度地开展风险教育和查找活动,增强审计干部识别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的能力,明确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的道理。

用权不能任性。习近平同志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我们践行“三严三实”、不越从审“安全线”的基本要求。注重强化制度和科技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强化源头预防效能,以权力为点,以程序为线,全方位构建审计风险防控网络。一是建立科学管理系统。明确风险的指标定义、分级管理、分组管理、分类管理、版本管理、数据采集等功能,建立权限监控、程序监控、周期监控、处罚监控和依据监控五大指标。二是不断完善监控延伸。本着“审计权力运行到哪里,监控就延伸到哪里面”的原则,加强对重要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实现电子监控从审计执法领域向机关综合管理领域的延伸,实现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的全覆盖。三是及时加强预警处置。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综合管理质量为目标,针对业务工作的重点、权力运行的节点,问题易发的险点、监督制约的盲点,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流程再造,细化和固化每个功能环节,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最大限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

法纪不可逾越。不越从审“安全线”,关键在于讲纪律、守规矩,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从审。一是用制度把握风险预警度。把握新形势下审计风险的特点和规律,建立素质能力教育机制,包括健全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人文环境等制度,突出理想信念教育、风险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抵御审计风险的能力。强化风险预警机制建设,逐步制定完善权力运行风险信息收集登记、风险预警处置等制度,坚持预警在前,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二是用制度把握风险管理度。加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审计质量控制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标准化作业、审计审理和审计法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审计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修订后的国家审计准则,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协调机制,修改完善审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控制关键环节,加强对审计风险的经常性、实时性监督。三是用制度把握风险监管度。积极探索审计权力制衡机制,建立完善审计机关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实行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处理、审计审理四权分离,加强权力的内部监督,形成分析、制权的制约机制。健全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公开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审计信息,畅通群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健全审计纪律“八不准”执行情况的巡查、抽查、回访等监督检查和重大审计项目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划分责任界限,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各种过错行为。(李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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