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规定》 构建宽领域、无缝隙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董长富(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字号:【大】 【中】 【小】

从12月16日的审计署网站要闻获悉,近日,审计署党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8个层级党组织和10类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内容,列出了详细的责任分工清单,还就从严治党责任追究作出详细要求,确保《规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就我们审计系统来说,不仅涉及到审计署党组、特派办党组、审计署机关党委、特派办机关党委、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和各派出机构以及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审计署机关纪委、特派办机关纪委等8个层级党组织,而且也与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署党组其他成员、特派办党组书记等10类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密切相关。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这一系统工程中的责任,才能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无缝隙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党员干部队伍。

从全国来看,在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过去之所以滋生和蔓延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甚至在管辖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根子通在管党治党责任模糊不清,以及责任不落实,不到人上,致使以主体责任转嫁基层责任、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对事不对人的情况,屡屡发生。在这一点上,审计机关也概莫能外。在一些人看来,从严治党,好像就是党组和党组书记的事,就是各级纪检组和纪检组长的事。其实,除了在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外,各级党组织包括基层党支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责任共担,充分实现责任全覆盖,大家都把管党治党的“一亩三分地”责任田种好,才能真正地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确保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环境。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现在,审计署制定并印发了《规定》,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而且对管党治党问责究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是践行“三严三实”的一个实际行动。这就为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当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规定》,让《规定》明确的责任牢记于心,扛之于肩,勉力践行,以责任落实为导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同时,要对照《规定》要求,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倒查和追查,该是什么责任,该是谁的责任,该承担多大责任,就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究责,不打和牌,不和稀泥,不留空隙,不降标准,以此为契机,开创审计机关从严治党的新局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董长富)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