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金“高压线”应通“高压电”
郑书琴(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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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听取审计署年度工作汇报时强调指出,审计工作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民生资金等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对挪用、侵吞、贪污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使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

现实生活中,民生资金是条“高压线”,常被用来形容其敏感、神圣而不可侵犯性,如“救灾款物是条"高压线",绝对碰不得”,“扶贫资金是条高压线,谁碰就等于犯罪”,“三峡移民资金是条高压线,谁碰谁完蛋”,但是,总有一些人冒天下之大不违,屡屡触碰和践踏。原因不外乎两方面,一是能碰,“高压线”架得不够高,监管制度不严,漏洞较多,一些人受利益诱惑和驱使,便不计后果,挪用、侵吞和贪污民生资金;一条是敢碰,有些案件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彻底查办和究责,导致民生资金“高压线”没有通上“高压电”,而是“低压电”,或者断断续续带电,甚至长期不带电,致使其徒有虚名,成了“稻草人”和“纸老虎”,缺乏持续的惩戒和威慑力。

笔者以为,让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这是包括审计机关在内的所有监督机关的共同职责。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的专门机关,更应打头阵,担重任。具体应该做到:一要“盯得紧”,对民生资金要保持全覆盖、全过程、高频率的审计,重点资金实行“年度必审”,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环节盯紧看牢,以防患于未然;二要“查得出”,对重大问题咬住不放,不管涉及到谁,都查深查透查实,不得回避、退缩和手软,特别要重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三要“严处理”,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同时,要如实汇报,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案件线索,重拳出击,严肃法纪;四要“促得好”,督促被审计单位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完善内控长效制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综合施治,使一些潜在犯意者,面对“高压线”时,不想碰,不敢碰,也不能碰。(郑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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